朗读
本局各科(室)、行政执法大队,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及振东新区安监站:
为扎实推进全市安监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全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维护党章,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维护全市安全稳定局面,促进“和谐桐乡”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二)基本要求
1.坚持服从服务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融入“四大工作目标”和“五大行动计划”之中,既发挥安监系统服务和监管作用,又推动惩防体系逐步完善。
2.坚持以改革精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以创新思路寻求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办法,以安监系统党员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探索有效途径,使反腐倡廉建设更有成效。
3.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和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统筹推进,综合治理。
4.坚持从安监工作实际出发,总结经验教训,研究问题成因,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不断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符合桐乡市安监系统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基本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从源头上继续深化防治腐败的制度改革,使党风政风明显改进,使容易滋生腐败的环境进一步得到净化,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推进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1.健全反腐倡廉学习教育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反腐倡廉理论学习。
2.加强反腐倡廉专题教育和安监干部教育培训,促进干部廉政自律。组织安监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开展党风党纪专题教育,深入开展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定期举办安监干部业务培训班,增设廉洁从政教育课程,使安监干部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
3.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引导安监系统干部职工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
4.积极开展廉政文化活动。开展以紧扣“以廉为荣,以贪为耻”为主题,充分利用荣辱观文化走廊、廉政知识点将台、廉政漫画墙、廉政语录强等阵地,以突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为特点,结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开展安监廉政文化“五进”活动,即安监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基层、进岗位、进家庭、进企业。
三、健全反腐倡廉规章制度,为惩治和预防腐败提供有力保证
(一)坚持和完善反腐倡廉基本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和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反腐倡廉的基本制度。一是完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党组工作制度,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二是完善违纪行为惩处制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其配套制度等。三是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的廉政建设责任,真正落实“一岗双责”。
2.完善安监系统反腐倡廉的基本制度。完善领导述职述廉制度,领导联系基层等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基层安监站的工作监督和业务指导,使安监系统和相关行业党员干部将反腐倡廉的要求转化为自觉行为。
(二)完善规范行政执法权的各项制度
1.严格执法人主体资格,坚持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制度。
2.认真落实各项行政执法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完善安监局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办法、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绩效管理、行政问责等方面的制度,严格执行执纪执法情况回访制度。
3.健全和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及其他行政管理中的回避、公开、告知、听证等各项行政程序制度和行政管理、办案执法等环节的回避制度。
(三)完善机关内部行政管理制度
完善、落实各项财务制度,规范财务收支行为。遵守预算编制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各类招投标。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办理政府采购和经费支付。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健全规范罚没物品的管理与处置的办法。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实现收费项目、标准公开,收缴、罚缴分离。完善机关经费、会议费、接待费管理办法等。
四、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一)加强对安监干部履职过程的监督
1.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充分发挥安监职能作用,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采取“退低进高”、“节能降耗”、“机器换人”等措施推进新型工业化等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
2.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重点检查涉及全局性问题、重大事项、重要干部推荐任免和奖惩等方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保证党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的严格执行。
(二)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
1.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行使的监督。规范行政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程序,保证行政权力依法、公正、公开、透明运行。坚决纠正行政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加强对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积极探索运用信息化技术加强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
五、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发挥惩治在惩防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一)突出查办案件重点
当前要把查办安全领域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等损害企业及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作为重点,保证安监工作的顺利开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创建达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检查管理、安全生产事故防范体系创新、“打非治违”、“隐患整治”、“中介机构评审”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处各类执法检查、监察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工作人员参与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企业、生产经营、商业中介活动谋取利益的案件;认真查办上级组织交办的案件以及其他部门移交的案件。
(二)提高执纪执法水平
坚持重证据、重事实,法律、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依据规定程序和要求,做好立案、调查、审理、处理等工作,使所查办的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要正确把握和执行“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政策,对严重违纪违法、对抗调查的,从重处理;对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但能主动讲清问题并配合组织查清其他问题的,给予从轻处理;对执行不到位的,应及时予以纠正;拒不执行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