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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桐乡市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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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食品安全治理整顿成果,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为平安桐乡建设营造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根据《浙江省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方案》(浙食安委〔2013〕6号)文件要求,我局决定从9月1日起到10月8日,在全市生产环节开展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大宣传、大动员、大排查、大整治、大打击”的要求,充分发挥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体系的作用,通过一个月的集中行动,着力解决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掀起食品安全整顿治理高潮,实现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环节情况底数清、情况明、动态知、信息畅,推动基层责任网络有序运行,各项工作制度长效运作,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底线。

二、重点任务

按照年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部署开展综合治理和集中整顿,进一步推进“浙江省地产食品533安全保障行动”,继续深化重点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严密防控,重点施治,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打击不遗余力。根据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出现的新情况,“强网清源”集中行动突出以下5个方面重点:

(一)整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以米面、黄酒等大宗消费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乳制品的饮料、月饼、杭白菊等季节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为重点对象,重点排查整治在食品生产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

(二)整治将回收食品作为食品生产原料行为。以月饼、肉制品等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为重点对象,重点排查整治是否建立了回收食品登记销毁制度,是否对回收的和销毁的食品按要求记录,是否存在使用回收食品或食品废弃物作为原材料生产食品,以及改换包装、涂改生产日期等行为。

(三)整治生产加工有毒有害肉制品行为。以肉制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对象,重点排查整治无证照生产加工,使用病死、毒死、来源不明及未经检疫的禽畜肉加工肉制品,原料肉“瘦肉精”、抗生素超标以及违法使用杀虫剂等行为。

(四)整治废弃油脂生产加工行为。以辖区内食用油生产加工企业为重点对象,以城乡结合部和城市近郊为重点整治区域,重点排查使用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各类肉及肉制品加工废弃物等生产加工“食用油”,散装油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行为。

(五)整治饮用水生产加工行为。全面检查企业生产现场环境情况、杀菌工艺过程情况和出厂检验情况,重点排查整治使用不符合要求水源水、通过人为添加方法故意调节酸碱度或延长保质期、未经过滤、杀菌工艺直接灌装产品,使用无证水罐或循环使用PET水罐灌装饮用水等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是走访排查一次。充分依托基层责任网格,9月10日前,完成对辖区内上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的排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各类风险。

二是分析梳理一次。对辖区内生产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深入分析梳理,研究对策措施,并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三是重点企业约谈一次。将食品安全隐患较多、曾经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生产经营者诚信意识淡薄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列为本次集中行动的重点对象,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

四是参加联合执法一次。参加市食安委组织开展的集中联合执法行动,围绕重点整治内容,营造强大声势,坚决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五是集中移交打击一批。利用“强网清源”的契机,深挖案源,加大刑事打击力度,集中移送一批涉嫌犯罪的案件。

六是集中宣传一次。借助9月份“质量月”宣传平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等新兴媒体,集中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工作成效、典型案例、诚信建设等方面的宣传报道,着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对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进行行业自律提醒。

七是整顿治理一批突出问题。突出全市食品生产环节的主要风险点,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力求整治一项、规范一项,确保整治问题不反弹。

八是建立一批长效机制。在集中行动期间,抓住影响全市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在整治规范的基础上,建立一批长效机制,出台规范性文件。结合地产食品533安全保障行动,建立健全地产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监管责任体系和社会监督体系。

四、职责分工

食品监管科负责对辖区内生产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深入分析梳理,对重点企业进行约谈,做好长效机制建设、信息汇总上报和综合协调工作;各质监站负责对相应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质检所负责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撑;稽查大队负责做好投诉举报的受理答复和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参加市食安委组织开展的集中联合执法行动;监督稽查科负责做好案件的审核把关及“两法”衔接、涉刑案件移交工作;办公室负责做好集中宣传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食监科、各质监站、稽查大队、监督稽查科、办公室和市质检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负起相应责任,抓紧落实各项工作内容,集中力量开展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

(二)加大打击力度。食监科、各质监站和稽查大队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依法从严惩处违法违规企业及有关人员,对涉嫌犯罪案件,要注重线索收集、及时移送立案,并积极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取证,做好对涉案食品的封存、抽检、检验鉴定等工作,严禁罚过放行、以罚代刑,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

(三)发挥网格作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发挥镇(街道)及村居食品安全责任网络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对各自辖区范围内的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进行认真排查。对生产环节各类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汇总、分析、梳理,对存在的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整改。

(四)发动群众举报。要大力宣传和推行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充分发挥12365举报投诉电话的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奖励政策,确保奖励兑现及时便捷、发放到位。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宣传企业诚信自律公约,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形成执法监督和舆论监督的良性互动,形成群防群控的强大社会合力。

(五)加强信息报送。建立集中行动信息周报制度,各质监站、稽查大队和市质检所要指定专人,于每周三下午下班前向食品监管科报送一周工作进展情况(附件2、附件3中涉及到的部分),食品监管科将信息统计汇总后按要求上报上级部门和市食安办。9月30日前,按照要求报送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工作总结。

 

附件:1.桐乡市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八个一”目标完成情况周报表

      2.桐乡市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检查情况周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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