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加强大型市场和楼宇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嘉兴市201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意见》(嘉安委〔2013〕3号)和《关于贯彻省安委办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的通知》嘉安委办〔2013〕13号文件要求,创新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积极探索大型市场和楼宇安全生产管理模式,为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避免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扎实推进“平安桐乡”建设进行有益的实践,决定在“桐乡市濮院国贸名品港”(桐乡市国贸中心管理有限公司所属市场)和“桐乡市人才公寓”(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人才公寓)开展大型市场及楼宇安全生产创新管理试点工作。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以落实大型市场和楼宇安全生产责任为重点,按照“行业监管与属地监管相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产权人、管理人和使用人依法履职担责,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大型市场和楼宇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夯实基层安全生产基础,切实提高大型市场和楼宇安全生产水平。
二、目标任务
通过在“桐乡市濮院国贸名品港”开展大型市场和“桐乡市人才公寓”大型楼宇建筑安全生产试点工作,探索本市大型市场和楼宇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建立一套责任明晰、措施有力、监管严密的大型市场和楼宇安全管理模式和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提高我市大型市场和楼宇安全监管水平,从而实现大型市场和楼宇安全生产监管达到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不发生事故。
三、工作内容
大型市场和楼宇安全监管的重点是非住宅多层、高层或大型建筑(不含各级党政司法机关独立使用的大型楼宇建筑)的消防安全、建筑(幕墙等)安全、附着物(标识、广告、空调外机等)安全、施工(改建、装修等)安全、高处作业(粉刷、喷涂、清洁、安装或检修等)安全、特种设备(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热力蒸汽管线等)安全、供气供电安全、地下空间安全和房屋租赁、人员(人口)管理规范等。
四、责任明确
(一)大型市场和楼宇的产权人、管理人和使用人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二)濮管委负责“桐乡市濮院国贸名品港”安全生产的直接监管,振东新区负责“桐乡市人才公寓”安全生产的直接监管;指导、检查、督促大型市场和楼宇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本大型市场和楼宇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数据库,组织对大型市场和楼宇的产权人、管理人和使用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做好落实日常安全监管工作。
(三)市建设局负责大型市场和楼宇物业管理单位的行业监督管理,将大型市场和楼宇安全服务质量作为物业管理活动的重要监督管理内容,指导检查督促物业单位做好日常隐患排查整改,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值班巡守等安全工作。市公安消防大队要组织开展大型市场和楼宇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组织大型市场和楼宇火灾隐患的排查治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大型市场和楼宇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市质监局要强化大型市场和楼宇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市安监局要加强大型市场和楼宇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认真履行市安委办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职能。市城管局要加强对大型市场和楼宇附着物(户外广告)的安全监管,市商务局要加强对大型市场和楼宇内商场的安全监管。市公安部门要加强大型市场和楼宇房屋租赁人员的管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对“桐乡市人才公寓”的组织领导、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投入。市工商局、市气象局、市供电局、市旅委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加强安全监管,制定工作措施,积极配合做好行业领域大型市场和楼宇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五、工作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6月上旬-7月上旬,已完成)
濮管委、振东新区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制订大型市场和楼宇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并落实到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摸清大型市场和楼宇的产权人、管理人和使用人,登记造册,建立大型市场和楼宇档案。
(二)自查自纠、联合整治阶段(7月中旬-9月下旬)
大型市场和楼宇建筑的产权人、管理人和使用人要建立与完善大型市场和楼宇安全档案。要落实大型市场和楼宇企业法人和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着重在安全警示、责任追究、记录规范、安全教育等环节上下功夫,确保大型市场和楼宇安全生产时时有人抓,处处有人管。要明确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现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大型市场和楼宇管理单位要充分履行日常管理职责,建立工作基础台账、制定工作机制,强化日常教育、警示、巡查等工作。濮管委、振东新区、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大型市场和楼宇安全的检查执法力度,健全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工会、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实现大型市场和楼宇安全生产监管标本兼治。
(三)总结提高阶段 (10月上旬-12月上旬)
濮管委、振东新区要探索总结大型市场和楼宇安全监管好的做法、经验,不断完善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的大型市场和楼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和日常安全管理机制。市安委办将组织检查验收,并将其试点工作纳入今年安全生产综合责任目标内容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事关科学发展、社会稳定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大型市场和楼宇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主动性,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大型市场和楼宇安全监管工作。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张富强为组长,李伟明为副组长,徐建荣、顾云忠、钱德富为成员的桐乡市大型市场和楼宇安全生产创新管理试点工作指导小组。濮管委、振东新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要求,创新措施,认真组织实施。要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计划和进度时间表,确保工作措施到位,取得成效。
(二)加强监管,严格执法。濮管委、振东新区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要齐抓共管,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挂牌督办制度,有效防范大型市场和楼宇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宣传到位,广造声势。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大型市场和楼宇安全生产创新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大型市场和楼宇产权人、管理人和使用人,深刻认识开展大型市场和楼宇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大型市场和楼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合力做好大型市场和楼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