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振东新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根据省食品安全办等15部门《关于开展2013年浙江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浙食安办应〔2013〕22号)、嘉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嘉食安委办〔2013〕12号)和《2013年桐乡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展示食品安全监管成效,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经研究,决定于6月14日至27日在全市开展2013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明确活动主题。本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以“社会共治 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为主题,以“诚信做食品 理性看安全”为宣传主线,展示食品安全工作成效,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紧扣活动主题,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公众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树立科学饮食理念,为我市食品安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突出活动重点。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围绕与百姓生活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深入社区、企业、学校、集市、旅游景点等基层单位和新居民聚集区域开展食品安全主题宣传、咨询活动。
(三)拓宽宣传渠道。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通过在主流报纸、网络开设专栏、印发宣传小册、举办知识展览、开展咨询活动、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监管成效和有关科普知识。
(四)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上级活动计划并结合本镇街道、本部门实际,认真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共同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请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将宣传周活动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1)于7月5日前报市食安办。
联系人:颜利芬;联系电话:89396770 669157
附件1: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2:各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计划和分工方案
桐乡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