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濮院镇科普科技奖励办法》经镇政府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濮院镇科普科技奖励办法
濮院镇人民政府
2013年8月20日
附件
濮院镇科普科技奖励办法
为了表彰奖励在我镇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充分调动科学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我镇科学技术进步,促进全镇工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创新型濮院的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项目与奖励额度
1.科技型企业申报认定奖:申报并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10000元;申报并被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含农业科技型企业、专利示范企业、科技合作示范企业),省级奖励5000元,嘉兴市级奖励3000元,桐乡市级奖励1000元。
2.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奖:自建或引进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共建并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嘉兴市级、桐乡市级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农业技术研发中心)、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等创新载体的,分别奖励10000元、5000元、3000元、1000元。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的, 分别奖励10000元、5000元。
3.科技项目申报奖:对本年度列入国家、省、市、县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单位,分别奖励5000、2000、1000、500元。其中省级新产品每项奖励6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