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学校、幼儿园,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行为、锤炼作风、提升效能、展示形象,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树立教育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经研究,制定“十个严格”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严格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严格请假制度;工作时间不上网购物、聊天、炒股、玩游戏;不得使用工作QQ、微博、微信等发布与工作无关的个人信息。
二、严格行政行为。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AB岗位制和限时办结制;工作不推诿、不拖延、不扯皮、不敷衍塞责;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态度和蔼。
三、严格师德师风。认真执行师德规范和各项要求,为人师表,立德树人,严肃查处有悖师德的行为。
四、严格公务接待。严格按照标准接待,严禁铺张浪费,严禁相互吃请,确须就餐的,安排在单位食堂,并严格执行禁酒有关纪律;不收送礼品、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五、严格公车管理。不私驾公车或公车私用;严禁公务用车出入会所、高档酒店、休闲娱乐等场所。
六、严格会议纪律。不召开主题不清、拖沓冗长的会议;自觉遵守会议纪律和会场秩序;不无故缺席;不随意派人代会。
七、严格信访处置。严格执行国务院信访条例,讲究工作方式方法,按时办结信访事项,确保客观公正、公平公道。
八、严格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规定,规范津补贴发放,努力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九、严格文明礼仪。自觉保持环境整洁,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落实节能减耗各项规定。
十、严格业余生活。培养高尚的生活情趣,业余生活积极健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自觉维护教育系统良好形象。
桐乡市教育局
2013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