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嘉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安委办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嘉安委办〔2013〕35号)文件精神。转发给你们,请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深刻反思平湖“8·30”等事故教训,按照省安委办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市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多发的态势。
附件:嘉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安委办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嘉安委办〔2013〕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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