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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福镇人民政府:
你镇崇政[2013]94号请示及相关附件悉,我局已组织有关部门对崇福南沙花苑安置房工程进行审查,根据会议审查意见,对编制的《崇福南沙花苑安置房初步设计》进行了修改。现将项目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崇福南沙花苑安置房工程。
二、项目业主:桐乡市崇福经济区新市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三、项目选址:崇福镇语溪大道东侧,崇高路北侧,工农路西侧,石河南侧。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1557.46平方米,拟建造安置房、沿街商业用房及配套社区服务用房。地上建筑面积4063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017平方米(含人防)。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投资概算1423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9626万元,土地及其他费用3976万元,建设期利息440万元,预备费192万元。建设资金商请银行贷款9000万元,其余由项目业主自筹解决。
六、节能:项目须符合国家相关节能规范,并考虑节省资金;设备应采用节能型产品。
七、项目建设按《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桐乡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要求,工程实行公开招投标;抓紧组织实施。实施中应严格控制概算;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八、建设期限:二年。
此复。
桐乡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