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桐发改审〔2013〕115号
桐乡市崇福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你委桐崇经管委[2013]33号请示及相关附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浙江和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编制的《桐乡市崇福皮毛市场(南区)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报告》,现将项目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桐乡市崇福皮毛市场(南区)提升改造工程。
二、项目业主:桐乡市崇福南区皮毛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完善崇福皮毛市场体系,扩大市场规模,改善市场交易环境,提升市场品位,促进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实施本项目对推动崇福经济发展和小城市建设具有十分重要作用。项目符合《崇福城镇总体规划》和《崇福皮草城控制性详细性规划》。
四、项目选址:崇福镇皮毛工业园区、320国道西侧(原嘉兴市桐乡大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区域)。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1920.67平方米,拟建造市场用房,总建筑面积约23800平方米。
六、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投资估算7950万元,建设资金商请银行贷款4500万元,其余由项目业主自筹解决。
七、工程建设期限:一年。
八、项目代码:33048305958656-02013062。
下一步工作要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及工程造价。设计单位应当严格遵循估算控制概算的原则,根据可研批复的规模和投资进行限额设计。
据此委托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批。
此复。
桐乡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