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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麻镇开展公路边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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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大公路边违法建筑整治力度的通知》(桐改拆组办〔2013〕28号),全面优化公路沿线环境洁化、绿化和美化工作,大力推进“森林大麻、美丽乡村”建设,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公路边违法建筑整治工作。为确保公路边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大麻镇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姚海忠为组长,副镇长丁国红、市委组织员陈建国为副组长,城乡建设交通管理服务中心、经发中心、农经中心、派出所、土管所、城管中队、工商所、环保所等部门分管领导,各行政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丁国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全镇公路边违法建筑整治工作。

二、工作任务 

拆除公路边(包括公路用地、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违法建筑(含违法广告、违法搭建物、废弃建筑物、地面违法构筑物和桥下违法堆积物及设施等)。重点整治科洲公路和乡道两侧用地、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违法建筑。

三、整治重点 

着重对全镇主要道路沿线两侧违法建筑(含违法广告,违法搭建物,废弃建筑物,地面违法构筑物和桥下违法堆积物及设施等)进行整治:

(一)科洲公路沿线、崇永线两侧10米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物;

(二)通村公路(镇区连接线)、联网公路沿线(村与村之间连接线)两侧5米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物;

(三)各村通组公路沿线两侧的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由各村负责实施。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发动、排查阶段(2013年10月20日前)。落实专人,明确责任,制订并完善公路边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方案。市主管部门、交管站对科洲线、崇永线边违法建筑情况调查摸底;交管站、相关行政村对辖区内通村公路、联网公路沿线违法建筑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登记,确定先拆目标和整治推进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公路边违法建筑整治宣传工作,积极营造声势。

(二)自拆整改阶段(2013年10月29日至2013年11月15日)。在调查核实基础上,针对公路边违法建筑的性质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相关行政村通过上门发放《公路边违法建筑限期拆除(整治)通知书》、教育劝说等工作,积极督促和鼓励当事人自拆自纠。市镇机关部门工作人员、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必须带头整改,主动拆除。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和协助各地确定拆除对象,根据法律程序开展调查取证、事实认定、决定、送达等相关准备工作,共同制定拆除方案和相关预案,督促违法行为人自拆自纠,营造控违拆违的强大声势。

(三)强制拆除阶段(2013年11月16日至2013年11月30日)。对拒绝自行拆除的,相关行政村上报名单,镇制定拆除方案和相关预案,组织专门力量,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各行政村应及时妥善做好公路边违法建筑整治建筑垃圾处理、土地建设绿化、社会稳定等后续工作。

(四)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13年12月1日起)。各职能单位切实履行职责,行政村要落实分管人员,结合“两违”、公路保养巡查,全面推进公路边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公路边违法建筑整治长效机制,强化属地管理原则,完善日常举报制度,落实公路边违法建筑整治的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公路边违法建筑防控措施,切实提高公路沿线环境洁化、绿化和美化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涉及的行政村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具体开展,各相关部门、联村干部要全力配合各责任主体,组成联合工作组,发挥各自职能,积极有为开展工作。在组织实施强制拆除前,各责任主体应制定强制拆除工作方案和预案。整治公路边违法建筑的工作政策性强,必须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和思想引导,确保不因工作不到位酿成恶性事件和突发事件。 

(二)明确责任。当前面临村级班子换届、年终验收考核等工作,各单位要合理安排,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行政村要落实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人,切实履行公路边违法建筑整治责任;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分工,严格履行职责,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三)严格考核。将公路边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纳入镇对各行政村 “两违”长效管理考核范围,各责任主体在工作中要建立台帐资料及影像图片资料,作为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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