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市级各有关部门:
《桐乡市2013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桐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10月31日
桐乡市2013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度镇、街道、职能工作及部门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桐委办〔2013〕10号)精神,结合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桐乡市2013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内容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的考核内容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有关部门(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农经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国企办、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的考核内容为食品安全工作(详见附件)。
二、考核方法和结果运用
(一)考核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评相结合、查阅有关台账资料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根据市考评办要求,食品安全工作年终考评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抽调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及各有关职能部门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进行考核评估;药品安全年终考评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镇(街道)药品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估。主要是按照考核细则,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及记录,现场检查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使用等重点环节食品药品安全情况的方式进行。
(二)食品药品安全考核占市委、市政府综合考核分值1分。考核以百分制计分(不包括加分项目和扣分项目),汇总加分扣分项目后折算成综合考核分值计入综合考核中。
(三)食品药品安全的每项考核均实行扣分制,以扣完该项考核分为止。加分项目须由被考核单位申请提出,并提供证明资料,满分为5分,如出现得分高于满分时,按5分计。扣分项目最高扣5分。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对考核对象实行一票否决。
(四)市委、市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结合工作成效,确定被考核对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档次,由市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并将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及有关部门要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要求,将食品药品安全作为建设和谐平安桐乡的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周密部署,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履行职责,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突出重点,全面落实。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及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近几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经验,结合实际,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把握工作重点,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特别是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确保食品药品质量和安全。
(三)保障经费,搞好自查。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及有关部门要切实解决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同时,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将书面总结和自查评分表于2013年12月20日前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附件:1.桐乡市2013年度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2.桐乡市2013年度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附件1:
桐乡市2013年度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镇(街道) 2013年 月 日
|
考核 指标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规则 |
自评分 |
考评分 |
|
组织 领导
|
1.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机构,统一领导、综合协调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2.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办事处)重要议事日程,并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 3.研究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督查,年终有总结。 4.建立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具体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综合监管工作。监督管理站配备2~3名专(兼)职人员,并明确专职干部、联络员。行政村(社区)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确定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宣传员,协助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
10 |
查阅文件或相关资料。未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机构的扣1分。未列入年度重点工作的扣1分。未及时研究、部署的扣1分,主要领导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不少于2次,少一次扣0.5分。无工作计划和总结各扣1分,不开展工作督查的扣1分。未设立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的扣1分,未配备2名以上专(兼)职人员的扣1分,未配备专职干部和联络员的各扣1分。未设立行政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的扣1分,未确定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宣传员的扣1分。 |
|
|
|
责任网 |
5.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各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的责任体系,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各村(社区)和辖区内相关单位、相关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对辖区内食品药品企业继续开展“三个一次”活动。 |
5 |
查阅文件和资料。不纳入考核的扣1分,未建立和执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扣1分,未签订责任书扣1分。不建立“网格化”管理的扣1分,不开展“三个一次”活动的扣1分。 |
|
|
|
流通网 |
6.推进生活性商贸流通和农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积极食品安全电子监管,食品电子监管企业客户端安装率市场内达到应推行总数的50%以上,市场外达到应推行总数的80%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90%以上。做好行政村(社区)农村放心店的提质、增效工作,积极推进“品牌超市进校园”工作。 |
5 |
未推进生活商贸流通和农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工作的扣1分,食品电子监管客户端市场内外安装率少于应推行总数的,各扣0.5分,食品抽检合格率每少十个百分点扣0.5分。农村放心店未实现全覆盖的扣2分,未开展“品牌超市进校园”工作的扣1分,配合绿色餐桌工程工作不力的扣1分。 |
|
|
|
监督网 |
7.群众监督网建设。行政村(社区)设立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切实加强社会监督员的培训和管理,有效开展日常监督和信息反馈,及时报告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对监督员管理有制度、有培训、有考核、有相应的经费落实。 |
5 |
现场抽查、看工作台账。未全部设立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的扣2分;未有效开展日常监督和信息反馈的扣1分;未对监督员进行培训考核扣1分;未落实相关经费的扣1分。 |
|
|
|
综合 治理工程 |
8.深化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评估机制,确保涉刑案件移送率达100%,加大对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酒类、糕点、蜂产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农业投入品、包装材料等重点品种的综合治理。加强食品摊贩、生猪定点屠宰和餐厨废弃物综合治理。 |
8 |
全年牵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检查活动不少于4次,少一次扣1分,未开展农产品种养、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等各环节专项整治活动的少一个环节扣1分。 |
|
|
|
示范 创建工程 |
9.积极组织实施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 10.积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市)和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完成相关创建任务。 11.组织实施“十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完成相关指标要求。 12.积极推进餐饮服务食品“321”示范工程(示范单位)的创建,完成相关创建任务。 13.组织实施绿色餐桌工程工作,完成相关创建任务。 14.积极推进“放心粮油、放心肉、放心菜、放心奶”工程建设,完成相关创建任务。 15.组织开展保健食品示范店创建活动,完成相关创建任务。 |
7 |
未开展相关示范创建活动的各扣1分。 |
|
|
|
应急 管理 |
16.提升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完善食品安全信息报告、通报制度,实时监测掌握、分析研判食品安全舆情信息,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
5 |
未开展应急预案宣传培训工作的扣2分,未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报告机制的扣1分,未及时按规定报告扣2分。 |
|
|
|
宣传 教育 |
17.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十进”等宣传服务活动。针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农村社区等分别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培训教育。及时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信息并报送市食安办。 |
5 |
未开展食品安全“十进”教育活动的扣1分,未开展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教育的扣1分,向市食安办报送食品安全信息全年少于12次的扣1分、少于6次的2分。 |
|
|
|
种植 养殖 监管 |
18.加强初级食用农产品的源头监管,规范农业投入品管理,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完善农产品产地准出和追溯管理机制,省级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97%以上,农业标准化覆盖面56%以上。 |
10 |
未开展日常检查扣2分,发生重大假冒伪劣投入品损农事件或因使用违禁药物引起食用农产品中毒事件的每起扣2分,农资连锁店未建立主要商品统一配送和索证索票制度的扣2分,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低于97%扣2分,农业标准化覆盖率未达56%的扣2分。 |
|
|
|
生产 加工 监管 |
19.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实施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全面实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目录管理,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和监管。健全规模以上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队伍,建立日常管理数据库,加强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建设,建立一户一档,落实产品质量保障各项制度,深化食品行业道德诚信体系建设。 |
10 |
未实施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的扣3分,未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和监管的扣3分,未开展食品行业道德诚信体系建设的扣2分。 |
|
|
|
流通 监管 |
20.继续推行“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和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放心粮油、放心肉、放心菜、放心奶”工程建设。 |
10 |
??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提质增效不明显的扣?分,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未全面完成的扣?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放心粮油、放心肉、放心菜、放心奶?工程建设不力的扣?分。 |
|
|
|
餐饮 服务 监管 |
21.在餐饮业全面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321示范工程”(示范单位)、监督量化分级、“五常法”管理和监督信息公示等制度,认真实施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和农村厨师体检培训制度。按照省级要求实施学生饮食放心工程。 |
10 |
未开展餐饮服务“321示范工程”(示范单位)的扣2分,未开展“五常法”管理的扣2分,未按要求实行量化分级和监督信息公示制度的的扣2分,未认真实施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和农村厨师体检培训制度的扣2分,未实施学生饮食放心工程的扣2分。 |
|
|
|
生猪 屠宰 |
22.落实屠宰点撤并调整计划,健全生猪定点屠宰日常监管,必须有一家定点屠宰企业评定为A级(一星级)或以上。市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其他镇街道达到95%以上。加强肉品监管,杜绝白板肉和不健康肉品进入流通消费环节,进一步促进肉品市场健康发展,保障肉品供应安全。 |
10 |
市区生猪定点屠宰率未达到100%或其他镇街道未达到95%的扣5分,被曝光或发现白板肉和不健康肉品非法交易未得到有效查处的每一起扣2分。 |
|
|
|
加分 项目 |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突出、有创新等,受嘉兴市政府通报表彰一次加2分;受桐乡市政府或嘉兴市有关部门通报表彰一次加1分。加分累计不得超过5分。 |
5 |
|
|
|
|
扣分 项目 |
发生制售假劣食品案件被嘉兴市政府通报批评一次扣2分,被桐乡市政府或嘉兴市有关部门通报批评一次扣1分。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被嘉兴市级以上主要媒体曝光一次扣2分,被桐乡市级主要媒体曝光一次扣1分。发生区域性、行业性食品质量问题,被嘉兴市级有关部门“黄色警告”一次扣1分。扣分累计不得超过5分。 |
5 |
|
|
|
|
否决 项目 |
1.辖区内发生Ⅲ级(含Ⅲ级)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发生10人(含)以上瘦肉精中毒事件一次。 以上2项中发生任何一项,总评为不合格。 |
|
否决项目有无发生(请在□打“√”:□有 □无。 如有是第 项。) |
|
|
附件2:
桐乡市2013年度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
考核 指标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规则 |
自评分 |
考评分 |
|
共性指标 (40分) |
1.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主要领导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不少于4次。 |
10 |
查相关资料,主要领导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少1次扣2分,工作职责未落实到位酌情扣分。 |
|
|
|
2.食品安全工作有部署、有督查、有总结。 |
6 |
无工作计划和总结各扣2分,不开展工作督查的扣2分。 |
|
| |
|
3.深入推进“绿色餐桌工程”建设和“放心粮油、放心肉、放心菜、放心奶”工程建设。 |
6 |
未实质性指导和落实工作的酌情扣分。 |
|
| |
|
4.完善食品安全预警应急体系和处理机制。开展食品安全形势分析,建立完善预测预警制度,及时有效应对食品安全事件。 |
6 |
未建立应急预警制度扣2分,应急处置不当酌情扣分 |
|
| |
|
5.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
6 |
查相关文字影像或背景材料,形式、内容不丰富的酌情扣分。 |
|
| |
|
6.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全年报送数量达12条以上。 |
6 |
每少1条扣0.5分 |
|
| |
|
农经局 |
1.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市)创建和农业标准化建设。省级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低于97%、农业标准化覆盖面析不低于56%。 |
20 |
每少1个百分点扣2分。 |
|
|
|
2.加强种植、养殖环节食品质量监测和监督抽检。合格率不低于嘉兴市级指标要求。 |
20 |
每低于嘉兴指标要求1个百分点扣2分。 |
|
| |
|
3.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镇街道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和检测设备配备率达100%。 |
20 |
每少1个百分点扣2分。 |
|
| |
|
国企办 |
1.强化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监管。按要求对生猪屠宰前“瘦肉精”检测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市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其他镇街道达到95%以上。 |
30 |
未按规划对生猪定点屠宰场设置进行调整的扣5分;按要求对生猪屠宰前“瘦肉精”检测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各扣5分;定点屠宰每少1个百分点扣2分。 |
|
|
|
2.必须有一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经评定为A级(一星级)或以上的。 |
10 |
未完成任务的扣5分。 |
|
| |
|
3.扎实开展生猪屠宰环节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
20 |
未牵头协调对肉品市场开展检查监督活动的酌情扣分。 |
|
| |
|
质监局 |
1.严格食品生产许可。未实施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的扣5分;未全面实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目录管理,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和监管的扣5分。 |
20 |
未实施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的扣5分;未全面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和监管的扣5分。 |
|
|
|
2.进一步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监测,实现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年度监督抽查全覆盖。合格率不得低于嘉兴市级指标要求。每少1个百分点扣2分。 |
20 |
合格率每低于嘉兴市级指标要求1个百分点的扣2分。 |
|
| |
|
3.健全规模以上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队伍,建立日常管理数据库。开展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建设,建立一户一档,落实产品质量保障各项制度。 |
20 |
未建立一户一档,落实产品质量保障各项制度的扣5分。 |
|
| |
|
工商局 |
1.推进生活性商贸流通和农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继续推行“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创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示范单位。 |
20 |
未达标的各扣3分。 |
|
|
|
2.按照监测计划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测;做好食品、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查处工作;推进品牌超市进校园工作。 |
20 |
未完成监测任务的扣5分,对有关部门移交的违法广告未及时查处的每1起扣1分;推进品牌超市进校园工作力度不大的酌情扣分。 |
|
| |
|
3.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 |
20 |
未完成上级布置任务的酌情扣分。 |
|
| |
|
食品药品 监管局 |
1.在餐饮服务环节开展监督量化分级、“五常法”管理和监督信息公示等制度,依法加强对食品摊贩的综合治理。 |
15 |
量化分级、“五常法”管理和监督信息公示等工作不力的,每项扣3分。 |
|
|
|
2.认真实施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和农村厨师体检培训制度。 |
15 |
工作不力的酌情扣分。 |
|
| |
|
3.在餐饮业全面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321示范工程”建设。 |
15 |
未完成上级指标任务的酌情扣分。 |
|
| |
|
4.按照省级要求实施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 |
15 |
工作不力的酌情扣分。 |
|
| |
|
经信局 |
1.负责食品行业管理,协调食品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管理指导有关食品行业协会工作。 |
20 |
工作不力的酌情扣分。 |
|
|
|
2.强化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继续指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企业诚信管理体系。 |
40 |
未完成上级指标任务的酌情扣分。 |
|
| |
|
教育局 |
1.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十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品牌超市进校园”、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和“五常法”管理工作。 |
20 |
配合不力的每项工作扣5分。 |
|
|
|
2.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有组织机构和应急预案,妥善处置食源性中毒事件,不发生等级食品安全事故。 |
20 |
未健全应急组织机构和制定应急预案的各扣2分;未妥善处理食源性中毒事件的扣5分;发生等级食品安全事故的该项不得分。 |
|
| |
|
3.在中小学等各类学校组织开展科学饮食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
20 |
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开展不力的酌情扣分。 |
|
| |
|
商务局 |
1.推进生活性商贸流通和农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继续推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
30 |
覆盖率每少1个百分点扣2分。 |
|
|
|
2.继续做好酒类流通备案工作。 |
30 |
未完成上级指标的每少1个百分点扣2分。 |
|
| |
|
卫生局 |
1.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流行病学调查(包括人群流行病学调查、危害因素调查和实验室检验)。 |
30 |
工作不力的酌情扣分。 |
|
|
|
2.按期完成省级布置的风险监测方案任务,按照嘉兴市要求设立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点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辖区每千人口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数达0.5件。 |
30 |
未完成上级指标任务的扣10分。 |
|
| |
|
城管局 |
1.负责市区城市道路食品摊贩占道经营摊位的规划和管理。查处市区道路占道无证设摊、乱设摊和店外设摊等行为。 |
30 |
未掌握食品安全监管底数的扣5分;查处上述行为不力的扣5分。 |
|
|
|
2.推进餐厨废弃物规范化处置,制定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工作计划。 |
30 |
未制定工作计划扣5分;餐厨废弃物处置不规范的扣5分 |
|
| |
|
每个部门合计 |
100 |
|
|
| |
|
加分项目 |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突出、有创新等。受嘉兴市政府通报表彰一次加2分;受桐乡市政府或嘉兴市有关部门通报表彰一次加1分。加分累计不得超过5分。 |
5 |
|
|
|
|
扣分项目 |
发生制售假劣食品案件被嘉兴市政府通报批评一次扣2分,被桐乡市政府或嘉兴市有关部门通报批评一次扣1分。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被嘉兴市级以上主要媒体曝光一次扣2分,被桐乡市级主要媒体曝光一次扣1分。发生区域性、行业性食品质量问题,被嘉兴市级有关部门“黄色警告”一次扣1分。扣分累计不得超过5分。 |
5 |
|
|
|
|
否决项目 |
1.辖区内发生Ⅲ级(含Ⅲ级)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发生10人(含)以上瘦肉精中毒事件一次。 以上2项中发生任何一项,总评为不合格。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