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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桐乡市进一步加快水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进一步加快水利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十五届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3日

 

桐乡市进一步加快水利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推进“宜居水乡”行动计划,全面提升防汛防旱防台能力,努力创造有利于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水利基础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快我市水利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科学治水、依法治水、生态治水理念,切实把水利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以规划为龙头,以项目为支撑,不断深化水利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构建节水型社会,着力改善水环境质量,进一步增强水旱灾害应对与综合防御能力,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保障。

  二、主要目标

  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到2016年,全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7以上,防汛防台抗旱减灾体系更加健全,主要河流断面水体水质进一步好转,水利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能力明显提高,水利改革发展和现代化走在全省前列。

  三、工作重点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对水利的新要求,立足现状,着眼长远,全面推进“平安水利、民生水利、生态水利、科技水利、资源水利”建设。

  (一)加强“三防”能力建设,着力打造“平安水利”。

  1.不断健全“三防”组织责任体系。按照“属地管理、不留死角”的原则,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防旱防台责任制,强化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三防”管理机制。加强基层“三防”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为单位,以行政村、社区为单元,以自然村、居民区、企事业单位、危房、避灾场所为网格的基层防汛防台组织体系,落实监测预警信息传播责任制、危险房屋和低洼地居住人员转移责任制和工程保安责任制。建设市级防汛物资储备基地,加强市、镇(街道)防汛物资储备工作,建立辖区内可调用抢险救灾设备、物资登记造册和调运管理制度,健全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抢险救援队伍。

  2.加快推进城市(镇)防洪工程建设。根据桐乡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各镇(街道)城镇总体规划,修编完善市区、镇区防洪排涝规划。在原有城市(镇)防洪工程基础上,结合城市有机更新、河道整治、道路建设、“三改一拆”、“退二进三”等工作,推进市区、镇区河网、路网、管网、雨污分流等工程建设,完善城市(镇)防洪排涝工程体系,进一步提高市区、镇区、工业园区等人口密集、产业集中区域的防洪排涝能力,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有效提升监测预警能力。修编完善防汛防旱防台预案,细化工作职责、应急流程、避灾场所、人员转移路线等重要内容,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完善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加强雨情、水情、风情的监测和预测预报,进一步健全水文、气象信息共享机制,基本建成集水雨情监测、远程监视、自动化预警为一体的覆盖全市的监测预警网络。

  (二)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力度,着力打造“民生水利”。

    1.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为重点,以实施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为契机,结合农业综合开发、标准农田建设等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完善灌排配套渠系,提高农田有效灌溉和田间排水能力。2014~2016年,全市计划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6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13万亩。

    2.加大圩区整治工程建设力度。根据流域规划要求及防护对象的重要性确定农村防洪和排涝标准,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民生优先、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大圩区整治力度,加快推进水毁工程修复、圩堤加高加固、水闸改造、泵站更新等工程项目,逐步形成配套完善的排水体系,提高圩区防洪能力。2014~2016年,全市计划完成5.4万亩的圩区整治任务。

    3加快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大力推广应用农业高效节水技术,扩大管道输水和特低水头喷微灌面积。注重节水灌溉试验与技术开发,加强节水灌溉工程质量管理,着力提高农业灌溉水平。2014—2016年,计划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6万亩。

    4.持续扩大长效管护覆盖面。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受益,谁管理”原则,从机构、制度、人员、经费、职责五个方面着手,不断推进农田水利工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改革,推广建立基层水利排灌管理协会,稳定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队伍,扩大长效管护覆盖面。

  (三)加快实施河道综合整治,着力打造“生态水利”。

  1不断推进骨干河道治理工程。总结近几年河道生态治理的经验,结合“森林桐乡”、“两新”工程、圩区工程建设,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对承担着洪水过境、引水、防洪排涝等功能的骨干河道进行综合整治,通过清淤拓浚、生态护岸、圩堤绿化等措施,在增强河道防洪排涝功能的同时,增强河道生态与景观功能,加快改善河道水环境质量。2014~2016年,计划对灵安港中段、无量桥港、王母桥港、董家桥港、西圣埭港等县市级河道进行综合整治。

  2大力开展农村河道整治工程。以“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功能健全、人水和谐”为目标,通过实施全国河道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试点工程等项目,采取清淤、疏浚、清障、水系沟通、岸坡整治、堤防加固、生物净化等措施,对镇村级河道进行集中连片的综合整治,促进河道生态系统的恢复,营造江南水乡风貌,共建生态城市、绿色城镇和美丽乡村。2014~2016年,计划完成龙翔凤鸣项目区、濮院项目区、石门项目区等13个项目区共527条镇村级河道的整治任务。

  3.切实加强河道治理长效管理。落实河长制管理制度,推广实施“三长”治河新模式,扎实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切实改善河道水生态环境。完善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加大河道保洁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强化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巩固河道整治成果。

  (四)深入推进水利改革创新,着力打造“科技水利”。

  1.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强化镇(街道)水利服务机构水资源管理、防汛防台抗旱、农田水利建设、水利科技推广等公益性职能。依托村级农业服务站点,建立健全适应现代水利发展要求的村级水利员队伍,协助镇(街道)水利服务机构做好涉水的相关服务工作。加强对基层水利职工在职培训、继续教育,提高基层水利管理和服务水平。

  2加快水利信息化建设。立足我市实际需求,不断推广应用先进的水利技术和装备,提高水利信息化水平。大力开展水利信息化村建设,推行泵闸站远程化控制系统和防盗监控系统,提高农田水利工程设施自动化程度。推广运用生态混凝土技术和植物措施等新技术,提高护岸的生态修复和水土保持能力。深入推进水资源管理信息化工作,大力推广取水企业的实时监控系统建设。

  3.完善水利创新机制。结合水利项目建设,积极开展水利基础研究,努力在水利建设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核心技术上实现新突破,加快水利现代化步伐。加强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建设单位合作,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力度,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建立健全水利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加快构建水利创新团队。

  (五)强化水资源保护利用,着力打造“资源水利”。

  1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建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三条红线”的评价体系。建立覆盖全市的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严格取水许可管理,落实用水计划管理,确定“用水总量控制红线”;建立健全节约用水管理目标责任制,加大对高耗水行业、重点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和城镇供水管网改造,确定“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完善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健全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确定“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

  2加强水资源配置和水环境保护。优化饮用水源地规划,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和饮用水保护区的规范化创建,促进全市主要河流断面水体水质进一步好转。合理调整水源供水体系,开展市外引水相关工作,积极探索分质供水的可行性。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建设饮用水源水质监测预警系统,确保饮用水安全。

  3完善区域供水保障体系。加快供水老管网更新改造进度,实施城乡一体化供水管网工程,推进农村饮用水安全提升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市农村人口的饮用水安全标准。2014~2016年,计划提升11.4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加强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进一步理顺城乡供水管理体制,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快水利发展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把加快水利建设作为保障经济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及时研究解决水利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市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主动做好相关工作,努力形成部门协作、合力兴水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围绕“五个水利”工作重点,今后三年全市计划投资10亿元,着力推进全国河道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试点工程、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乌镇灌区工程、圩区整治工程、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城市(镇)防洪工程、水毁修复工程等八大水利重点项目建设。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程建设圆满完成。市政府把水利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纳入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三)强化水利监督管理。进一步推进水政执法机制改革,加强水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综合执法能力。强化水行政监督和水事违法案件查处执行力度,建立重大水事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制度,限期查处整改。规范水利工程招投标行为,做好工程质量和招投标监督指导工作,加大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力度,确保水利工程质量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

  (四)积极营造良好氛围。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普法教育等活动,广泛开展水法律法规、防汛防台知识等宣传,提高全民防汛防台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强化对居民、村民和新居民的防灾避灾知识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把水利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水利建设,为加快水利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桐乡市水利工程项目2014~2016年建设计划表

附件:桐政发[2013]87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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