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城乡社区警务战略,深化社区警务信息化建设,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关于社区民警兼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通知》(桐委组〔2013〕66号)文件精神和上级有关要求,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推行社区民警兼任村 “两委”班子成员工作,现将有关人员任职情况公布如下:
蒋文林同志兼任五泾村党总支副书记;
程利强同志兼任王家弄村党总支副书记;
兼任村党总支副书记的社区民警,党组织关系不进行正式转接,仅转移临时党组织关系;日常管理、考核由所在派出所负责,同时接受村党组织和派出所双重管理;年度考核参加公安系统考核,由派出所组织实施;工资、福利和考核奖享受公安系统相应待遇。社区民警调离工作岗位后,其所兼任的村 “两委”职务自行免去,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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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山镇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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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山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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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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