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行政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石门镇安全生产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推进会议,圆满完成“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三大硬仗,确保石门镇安全生产持续好转,镇政府研究决定在中秋节、国庆节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目标
通过大检查行动,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生产上的各种死角和漏洞,杜绝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为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安排?
结合“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检查无证无照经营、危险化学品、消防、公共及“三老”场所、道路交通、建筑工地、特种设备、食品安全等领域,彻底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由镇政府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村(社区)分头实施,联村(社区)干部有效配合等方式落实大检查行动,集中检查时间为9月18日至9月30日。
三、检查内容?
(一)无照无证经营领域。由工商所负责,各村、社区配合,重点检查整治各类无照无证小作坊、小加工厂,联合环保、消防等部门查处各类违法生产的小作坊、小加工厂。
(二)危险化学品领域。由安监站负责,消防队、质监站等部门配合,重点检查化工装置开停车作业的工作程序、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易燃易爆场所电气防爆设施等落实情况。
(三)消防领域。由消防队负责,工商所、文体站等部门配合,重点检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易爆易燃单位、出租房屋、 “三老”场所、“城中村”、农村老旧民房等区域的安全隐患。
(四)建筑施工领域。由城建办负责,经发中心、农经中心等部门配合,重点检查在建桥梁、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深基坑等关键部位事故防范和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严格查处施工现场“三违行为”。
(五)特种设备领域。由质监站负责,安监站、城建办等部门配合,重点检查整治锅炉压力容器、气瓶、电梯等特种设备,坚决查处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和无证操作、违章作业、超期未检、超压运行等违规行为。
(六)道路交通领域。由交警中队负责,城建办、农经中心、质监站等部门配合,严厉打击运输车、工程车、农用车、农机、特种设备车等无证无牌、“三超一疲劳”、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重点检查整治重点路段、危险路段及事故多发路段的交通设施安全情况。
(七)食品安全领域。由食品药品监督所负责,工商所、卫办等部门配合,重点检查整治食品加工作坊、沿路摊位等食品安全隐患。
(八)企业安全生产领域。由联村、社区组长负责,联村、社区干部配合,重点检查村(社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照证齐全、消防安全等状况,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反馈隐患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把节前的大检查行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按照“零容忍、全覆盖、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抓好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并督促行动有效进展,确保大检查行动决不走过场、流于形式。
(二)全面排查整治。要进行全方位、地毯式、立体式排查,不留任何安全死角。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能及时整改到位的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到位;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要依法坚决予以查处;对无照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对易燃易爆、污染环境、危险作业的小作坊、小加工厂要坚决予以关闭。
(三)严格落实责任。要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安全生产负责制。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制,按照“谁的区域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要求,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大检查行动不重视或因发现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请各负责部门或负责人于9月30日前将安全大检查情况报送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石门镇人民政府
2013年9月17日
抄送:市安委办。
石门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