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桐乡市 > 正文

关于印发《石门镇2013年度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朗读

石门镇人民政府文件
石政〔2013〕49号
关于印发《石门镇2013年度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卫生意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现将《石门镇2013年度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好健康教育的各项工作。 石门镇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5日 石门镇2013年度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健康教育是我国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民素质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增强广大群众的保健意识和自我防病能力,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坚持政治思想性、科学性、群众性、艺术性的健康教育基本原则,通过多种传播途径和手段,深入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卫生科学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卫生知识水平和自我保健能力,从而达到预防疾病、促进健康、提高生活质量的目的。 二、工作目标 围绕重点疾病防治,进一步建立、健全我镇健康教育网络,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满足人民的自我保健意识,提高人民维护健康的意识,掌握维护健康的知识、技能,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促进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健康教育组织机构 1.成立石门镇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2.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要成立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落实本区域、本单位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并确定1-2名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建立固定的健康教育阵地 在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设立健康教育固定阵地,负责全年健康教育入户入单位宣传活动和爱国卫生活动,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康教育专栏,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三)加强全镇健康教育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定期对全镇健康教育专(兼)职工作人员进行创卫标准学习和健康教育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依据健康教育管理标准,明确学校、医院等各类健康教育工作的具体要求,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强化健康教育工作的经常性指导和档案资料的规范化管理。 (四)继续巩固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 积极组织开展“健康服务进万家”活动。村(社区)有关单位每年组织二次以上卫生健康知识讲座,集中开展全民卫生科学知识和自我保健知识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四、工作职责 (一)各级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 1.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健康教育工作,制定健康教育工作的相关政策,组织开展工作。 2.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 3.保证健康教育经费投入。 4.健康教育主管人员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健康知识培训。 5.整理完善健康教育工作的资料,及时归档。 6.抓好典型示范,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 (二)卫生系统的工作职责 1.镇卫生院及其各村(社区)卫生站点建立健全健康教育组织网络,根据全镇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及工作要点,制定本单位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及时总结。 2.设置健康教育橱窗和宣传板(展板),内容至少每季度更换一次。 3.对就诊病人开展门诊咨询、随诊宣传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使健康知识知晓率≥80%以上。 4.每年对医护人员进行一次以上健康教育知识培训,三年内培训率达到90%以上。 (三)各村(社区)健康教育的工作职责 1.积极开展创建“健康单位”活动,辖区内无烟草广告。 2.针对不同群体,采取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利用橱窗、黑板报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内容每季度至少更换一次;每年开展二次村(居)民健康教育知识讲座;针对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病等高危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教育,每月至少一次。 3.通过宣传和培训,使村(居)民健康教育知晓率≥85%,村(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75%,基本技能掌握率≥75%。 (四)机关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 1.企业健康教育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接触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进行健康教育系列培训,减少和控制职业伤害、职业病及职业相关疾病的发生,并设立个人健康档案,对女工进行妇女保健教育。 2.健康教育普及率应达95%以上,健康知识知晓率≥85%,健康行为形成率≥75%。 3.保持办公区、食堂和外环境的清洁卫生。 4.及时上报各种健康教育材料。 (五)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做到健康教育工作所必须的“五有”。有覆盖全校的健康教育组织网络,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中小学开设健康教育课,开课率达100%,注重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95%,健康行为形成率≥85%;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5%。 3.结合中小学生心理和生理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活动,设立卫生监督岗,实行卫生流动红旗评比等,促进学生健康意识的提高,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意识行为、习惯。 4.利用多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知识宣传。 抄送:市创建办,市卫生局。 石门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5日印发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桐乡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jiaxingshi/tongxiangsh/2021/0602/184610.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