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规范12350举报投诉电话受理工作,畅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信息渠道,确保举报投诉事项得到及时、有效处理,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特制定本办法。
一、举报投诉的受理范围和条件
1.受理范围:涉及桐乡市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2.受理条件:①有明确的被举报方或投诉方;②有具体的举报诉求、理由和投诉内容;③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材料;④属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受案范围。
二、举报投诉电话的接听和登记
3.24小时接听。12350与局值班电话18969332350捆绑使用,由值班人员负责接听登记,交接班时在值班表上签名交接。
4.诉求登记。值班人员接到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及重大安全隐患的举报投诉,要及时报告局领导(日常值班报告分管领导,节假日值班报告带班领导,亡人事故报告主要领导)。受理举报投诉时,要如实、客观、具体、完整反映投诉人的诉求,应于当日及时、认真填写《举报投诉登记表》(见附表),做到一人一事一表,凡举报人要求反馈处理结果的,须明确告知投诉人留下联系方式。
三、举报投诉的处理及回复
5.举报投诉管理工作由执法大队负责。举报投诉属市本级范围内的,值班人员将根据内容呈报分管领导批阅,相关科室、执法大队承办,承办结果书面报执法大队备案归档;突发紧急事件报带班领导或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执法大队处置,当天发生的死亡事故或重大安全隐患的举报投诉,属于本级直管的,应立即组织赶赴现场,相关科室、执法大队处理后应及时报执法大队登记备案。
6.回复反馈。举报投诉人要求告知举报投诉处理结果的,承办单位应当及时如实反馈处理结果。
四、工作纪律要求
7.按时办结。诉求件承办科室、执法大队应在7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一般件1个月(特殊情况可延期1个月)处理完毕并报执法大队归档。在规定时限内需延期办理的,承办单位应作出书面说明。
8.文明接听。值班人员应24小时值班,保持手机畅通,在接听管理相对人和人民群众的举报投诉电话时,要热情周到,优质服务,做到文明行政,实行文明接听,讲究文明用语,讲求工作方式方法,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诉求,做好解释和矛盾化解工作,并告知相关部门电话(或12345)投诉。
9.严格保密。举报受理人员和承办单位应当对举报投诉人的相关信息保密,不得向被举报单位、无关人员泄露举报投诉人的相关信息,不得利用调查核实举报投诉问题之机谋取私利或者打击报复举报投诉人等。违反纪律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本办法自7月1日起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