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桐乡经济开发区2013年度干部员工
争先创优考评实施方案
本委各局(办):
为进一步激发开发区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体现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经研究决定,制订开发区工作人员争先创优考评实施办法。本办法实行评分考核制。
一、考评工作指导思想和目的。争先创优考评以服务开发区中心工作为出发点,鼓励优秀,带动全体,探索创新评价体系,全面提升干部员工的自身素质,提高工作服务的能力。
二、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考评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管委会主任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组员,由党政办负责考评的具体实施,纪工委进行全程跟踪监督。考评结合市有关部门布置的年终考核同时进行。
三、考评对象:开发区管委会(一室四局)的全体中层干部和工作人员。派驻机构、调入(录用)本单位工作不满一个月和向外单位借调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考核。录用(调入)至本单位工作不满三个月的参加述职,但不评定等次。
四、考评内容:根据德、能、勤、绩、廉五项进行全面考评,具体见附表。
五、考评办法:
1.述职述廉
部分中层(当年新提拨的中层)向全体干部员工上台述职,其他中层干部和一般员工分局(办)述职。
2.考评等次和分值、权重、计分方式。
①考评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各等次分值为优秀10分、合格6分、不合格0分。
②中层干部考评:由全体人员对中层进行测评,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一般员工的权重各占40%、30%、30%;
③一般员工考评:以局(办)为单位,由分管领导牵头进行考评,本局(办)一般人员的考评由本局(办)的全体成员投票。分管领导、中层干部、一般员工的权重各占20%、50%、30%;
④根据得票情况和相应权重计算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3.考评等次及人数的确定。
①中层干部考核。按参加考评的中层干部总人数确定:中层正职的优秀比例为65%,合格及不合格比例为35%;中层副职的优秀比例为35%,合格及不合格比例为65%;由全体干部员工在考评大会现场投票,并按上述规定权重、分值计算得分,按考评所得总分从高到低排列。
②一般员工考核。以局(办)为单位,按参加考评的一般员工总人数确定优秀比例为30%,合格及不合格比例为70%,将具体人数分配到各局(办)。
4.出现以下几种情况,考评等次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①在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中,违反规定被查处或通报批评的,或出现严重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②在业务工作中出现重大差错,造成严重后果的。
③因失职贻误工作,造成较大影响,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
④因疏于管理造成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国有资产流失、泄密等重大责任事故的。
⑤存在不良行为造成较坏影响的以及因违法违纪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的。
⑥凡违反开发区工作人员服务企业干净干事的“四条纪律”的。
⑦凡“不合格”得票比例占参加考核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的。
六、考评结果及运用:考评结果与奖金分配、职务晋升资格挂钩。
1.奖金范围:政府考核奖励和招商引资奖均纳入考评分配范围。
2.奖金分配:考核奖励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进行奖金分配,各等次之间拉开距离(原中层的职务系数保持不变)。具体奖金额度由班子会议讨论确定。
3.不合格的中层干部予以免职;不合格的中层干部和一般员工取消当年考核奖励和下一年度职务晋升资格。
4.经考核排名靠后的,由相关领导根据情况酌情进行诫免谈话。
七、其他规定:
1.不评定等次的人员,奖金按照当年相同职级人员合格等次计奖。年初有专门考核奖励办法的人员或部门,由班子会议另行讨论确定。
2.市委、市政府文件规定享受副局级以上待遇的人员,参加考核,评定等次,奖金另行测算。
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4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