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镇(街道)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20日
镇(街道)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镇(街道)财政管理,充分发挥镇(街道)财政职能,促进公共财政管理服务工作下乡村,提高镇(街道)财政公共服务水平,有效整合政府公共服务资源,方便群众办事,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开展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浙财基〔2013〕7号)精神和省财政厅“实基础、稳基层、优基本”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开展镇(街道)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加强镇(街道)财政管理与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有效结合的路子,以加强镇(街道)公共财政管理为切入点,以提高镇(街道)公共服务水平为目标,以改善镇(街道)公共服务方式为基础,按照先行试点、稳步推进的原则,着力创新机制、整合资源、完善程序、健全制度,努力打造“高效、快捷、便民”的新型镇(街道)公共服务模式。
二、目标任务
在完善镇(街道)财政机构、加强人员力量的基础上,积极发挥公共财政管理职能,有效整合镇(街道)行政事业服务资源,努力打造纵向层级之间连接通畅、横向部门之间衔接紧密的“一站式、一条龙、一卡通”式镇(街道)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做到办理财政支付关联的镇(街道)民生服务事项“一个门进、一个平台办事、一卡通使用、一本册子明了”。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镇(街道)财政建设。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乡镇财政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浙财基〔2011〕29号)、《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道)财政建设的意见》(桐政发〔2012〕71号)等文件要求,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基本要求,切实加强镇(街道)财政建设。结合深化镇(街道)财政机构改革,进一步完善镇(街道)财政管理职责,合理设置镇(街道)管理机构。加强人员力量配备,积极探索镇(街道)财政管理方式,根据《关于印发切实加强镇(街道)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桐财发〔2012〕67号)要求,大力开展镇(街道)财政就地就近资金监管工作。
(二)合理设置公共服务平台。围绕促进镇(街道)财政建设主题,以保障民生政策落实的财政管理工作为中心,统筹镇(街道)公共服务职能,重新梳理镇(街道)公共服务工作流程,合理设置公共服务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完善管理制度,优化公共服务水平,建立新的镇(街道)公共服务模式。镇(街道)公共财政服务平台是开展便民服务工作的综合体,统一称作“××镇(街道)公共财政服务中心”,悬挂全省统一的标志标识。
(三)明确工作职责。镇(街道)公共财政服务平台要以加强镇(街道)财政建设为基础,以发挥平台的公共服务功能为目的,围绕为民服务大局,加强镇(街道)财政管理,开展财政性资金监管,做好民生政策资金保障相关服务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任务是:在镇(街道)财政所的指导下,收集、审核和整理有关财政补助性资金和项目类资金使用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基础数据,支持建立镇(街道)公共财政服务数据库,为加强财政管理提供支撑;做好各项涉农和民生政策财政补助性资金的发放管理、项目类资金支付和“明白册”发放工作;对相关数据进行审核和比对,防止不当支付;协助做好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加强镇(街道)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做好涉农和民生政策补助资金支付管理、公开公示及查询工作;做好村账镇代理等相关事务。在构建镇(街道)公共财政服务平台过程中,结合实际,将与财政支付直接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先行纳入,以后逐步扩大范围,增加公共财政服务平台的业务项目内容。
(四)规范工作流程。各项涉农和民生政策补助性资金发放和项目类资金支付管理纳入镇(街道)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后,镇(街道)要对原有的业务程序进行重新梳理和合理整合。在原有部门管理职责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市财政局在资金管理和支付环节上要发挥牵头组织协调作用,科学制订镇(街道)公共财政服务平台的工作流程,创新工作方式,将管理关口前移,做好资金监管和服务工作。
(五)归并使用一张卡。要大力整顿目前存在的“一项资金、一个部门、一家银行、一张卡”的多头发卡现象,加强对各类财政补助性资金银行卡的整合归并。条件成熟时要从便民出发,结合金融服务网点分布情况,努力将发放到户、到人的各项财政性资金款项归并成一张卡使用,并尽可能地施行卡、折并用。为便于民众对财政补助性资金和相关政策的了解,市财政局要认真指导镇(街道)财政所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对各类涉农和民生政策财政补助资金试行“明白册”管理的通知》(浙财基〔2012〕8号)要求,积极推行“明白册”管理措施,做到政策明了、款项清晰、查询方便,增强民众对惠民财政政策的切身感受。
(六)统一平台管理软件。根据全省“数字财政”建设和管理要求,按照便捷、高效、互联、共享的原则,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开发管理软件,为镇(街道)公共财政服务平台日常服务工作提供软件支持。我市将在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开发管理软件基础上,加快实现市级相关部门与镇(街道)公共财政服务平台信息网络的互联,依托现有涉及财政支付部门的信息资源,将各类涉农基础数据信息汇总在一个平台内,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方便服务对象办理业务、查询信息,提高财政资金透明度,提升行政办事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
(七)规范设置服务场所。按照“简洁实用、量力而行”的原则,与现有便民服务中心相结合,与镇(街道)财政规范化建设中的服务设施建设相结合,妥善解决公共财政服务平台的场所问题,满足开展公共财政服务工作的需要。镇(街道)公共财政服务场所除了满足开展服务工作的需要外,还应安排休息、宣传、查询等设施和场所,有条件的还可引入银行服务项目和设施。
(八)扩大公开范围事项。要按照“高效、便捷、规范、廉洁”的服务要求,制定镇(街道)公共财政服务平台的办事流程,将便民服务事项的政策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投诉渠道、工作职责等进行规范和公开。同时,在公共服务场所发放市级编辑的民生政策手册,向群众免费提供,确保便民服务工作公开化、透明化、制度化。
(九)配好平台工作人员。要做好镇(街道)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工作人员的选配工作,确保各项服务工作的顺利展开。平台的工作人员由镇(街道)财政、财务人员和整合到平台的业务项目原有办理人员共同担任。
四、工作要求
开展镇(街道)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建设,是加强财政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财政部门发挥自身职能服务于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措施和有力抓手。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集思广益,细化实施方案,齐心协力做好试点工作,努力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成立由“市级主要领导协调、财政部门具体推动、有关部门积极参与、镇(街道)负责做好落实”的工作领导机构,加强沟通协调,合力推进平台建设工作。
(二)统筹规划稳步推进。按照先行试点、三年全部覆盖的要求,认真统筹规划,制定分年计划,稳步推进建设工作。
(三)加强部门协调工作。加强镇(街道)财政建设,疏通市镇(街道)两级财政之间的管理渠道,打造新型镇(街道)公共财政服务平台,涉及现行资金下达方式和管理办法的改革。市财政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统一认识,形成合力,共同支持构建新型镇(街道)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工作。
(四)加强与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衔接。在加强镇(街道)财政管理与促进镇(街道)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中,要加强与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联网衔接,积极利用现有各种村级便民服务渠道,延伸和拓展镇(街道)公共财政服务工作覆盖面,充分借助有效载体做好民生政策和财政补助资金的信息通达工作。
(五)加强相关支持配套工作。一要积极疏通财政管理“最后一公里”,加强镇(街道)财政建设,积极探索市级国库集中支付和镇(街道)财政支付相结合的资金拨付办法,适当增加镇(街道)财政管理渠道的资金流量,努力促进公共财政管理与服务工作下乡村,切实发挥镇(街道)财政职能作用。二要大力推进镇(街道)财政信息化管理,实现市镇(街道)财政管理网络的互联共享,促进镇(街道)财政业务规范化。三要有力保障镇(街道)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经费,原则上以市级财政统筹安排为主。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共同努力,完善工作措施,促进平台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