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经济开发区:
为积极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审批服务体系,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办理审批事项,根据嘉兴市经信委《嘉兴市经信委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审批事项下放实施细则》(嘉经信审批〔2013〕269号)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嘉兴市经信委现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2项),以“调整审批权限”和“委托下放”的形式放权给我局受理和审批。
请各单位接通知后,高度重视、强化宣传,抓好落实积极主动做好工作,最大限度地提升为基层企业和群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1、行政许可事项(共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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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主体 |
放权方式 |
放权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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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市经信委 |
调整权限 |
非八大高耗能行业,年综合能耗3000-5000吨标准煤的工业项目能评下放至县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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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00万元(含)以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设立与变更审批 |
市经信委 |
委托下放 |
下放至县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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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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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1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