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属各科室、队:
为切实做好2014年春季学生开学期间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工作,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春季学生开学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检查行动,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维护正常教育秩序。
二、时间安排
2014年2月10日至3月4日。
三、检查对象
各类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重点检查基础条件差、管理薄弱、农村中小学、民工子弟学校及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
四、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证明、量化分级及等级提升、五常管理推行情况、信息公示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员配备情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原料采购、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销售供餐、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三防”设施、留样及餐厨废弃物管理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监管责任。要将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部署专项检查工作,将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到人,做到监督人员到位、检查环节到位、检查文书到位、督促整改到位、处罚措施到位,确保专项检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自查培训,落实主体责任。督促辖区内学校全面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同时围绕餐饮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环节、防控食物中毒关键措施,组织学校或学校食堂负责人,以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教育,强化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加强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要进行追踪复查,督促指导并落实到位,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进行查处。有关检查、查处的情况要及时通报教育主管部门。
(四)有效应对,稳妥处置食物中毒事件。加大对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事故和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进一步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和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予以控制和和妥善处置,尽可能降低事故影响和损失,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报告。
请各中队于2014年3月4日前将春季学生开学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总结及检查登记表、报表(附件1、2)上报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餐饮服务监管科。
附件:1.桐乡市2014年学校食堂基本情况检查登记表
2.2014年春季学生开学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检查情况表
桐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