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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桐乡市加快推进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加快推进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9日

 

桐乡市加快推进商品交易市场

提升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实施“工商强市”战略和“服务业倍增行动计划”,进一步推进我市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现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的意见》(浙政发〔2012〕6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策引导、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完善;加强管理、扶大育强”的总体要求,以“提升理念、完善功能、创新模式、升级业态”为重点,坚持政府主导与企业主体相结合、重点培育与特色扶持相结合、市场与产业互动发展相结合、实体市场和网络市场相结合、开放带动与区域合作相结合的原则,加快我市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步伐,全面提高我市商品交易市场的整体水平和在长三角区域乃至全国的竞争力,提升“市场强市”地位。 

  二、目标任务

  力争通过五年的努力,全市实体市场和网上市场商品交易额均实现“翻一番”,即实体市场商品交易额超过800亿元,力争1000亿元,网上市场商品交易额超过50亿元。培育2家年交易额超百亿元市场、2家辐射全国的重点市场、1~2家全国领先的省五星级文明规范市场、10家省四星级文明规范市场、15家省三星级文明规范市场,1~2个与现代产业集群互促共进的现代商品交易市场集群。

  ——培育面向国内国际的龙头市场。重点培育濮院羊毛衫市场和崇福皮毛市场。到2017年, 濮院羊毛衫市场通过改造提升,创建省五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和省现代商品交易市场集群,成交额达到500亿元,巩固、提升全国专业龙头市场地位。崇福皮毛市场通过新建、改建、搬迁等措施,创建省重点市场、省现代商品交易市场集群和省五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力争打造成全国皮毛专业龙头市场。同时,支持龙头市场积极拓展市外、省外市场,参与国内外营销、参展活动,开辟国际销售渠道,强化贸易话语权,真正打造成国内、国际专业性的产业制造及信息、贸易、资源配置中心。

  ——扶持辐射“长三角”的大型市场。以振东市场集聚区为主,充分依托旅游资源、地方特色产业和块状经济,加大对世贸中心、国际蚕丝城、汽车商贸城、花卉苗木城、杭州湾轻纺城、洲泉鞋材市场等特色专业市场的培育力度,进一步做大特色优势,通过建设培育,实现市场发展与产业壮大的良性互动,使桐乡成为长三角大型专业市场集聚发展重地。

  ——拓展建设一批网上交易市场。鼓励专业市场发展适合自身商品特点的网上交易模式。引导市场积极培育和引进网商落户,使市场成为网商采购平台和实物体验平台。鼓励重点龙头市场发布交易指数,发挥商品交易市场在经济中“晴雨表”作用。加强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的应用,引进网上竞价拍卖、展览贸易等新型交易方式,完善信息采集物流配送、交易支付安全认证等支撑体系,促进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市场软实力。

  ——巩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成果。全面建立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对在2011年至2013年完成改造提升的14家农贸市场建立季度检查通报制度和年度奖励制度,确保民生实事工程不滑坡。对分布在全市各镇(街道)、各行政村、居民小区内的便民交易点逐年实施改造,彻底改变农村小菜场设施简陋和“脏、乱、差”状况。

  三、工作举措

  (一)加强市场规划科学定位。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商业网点和专业市场布局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要求,综合考虑产业布局、交通区位、服务半径等因素,按照项目准入管理制度要求,综合运用建设项目立项、市场用地审批、市场基础设施标准、市场名称登记、市场投资主体资质审查等措施,切实开展好申办市场可行性论证和审批工作,严格控制新建市场,防止同类市场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通过整合、整治,优化市场结构,激活市场发展潜力,带动经济产业布局的优化,形成“大市场、大商圈”的格局。

  (二)加快市场功能创新提升。积极拓展市场综合服务功能,促进商品交易市场与各类产业集聚区、物流园区、电子商务园区的融合互动。鼓励建设物流中心、检验检测中心、研发设计创意、会展中心、教育培训中心、融资服务中心及商品信息、商品价格等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以产业为基础,市场为依托,集仓储、物流配送、旅游购物、会展展销、经贸洽谈、流行趋势发布于一体的市场服务综合体。

  (三)加强市场品牌、诚信建设。积极引导有特色和知名度的市场实施品牌提升战略,鼓励市场举办者加强市场品牌注册、经营、管理与宣传,鼓励市场注册集体商标、服务商标、防御商标,积极支持市场争创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省知名商号,鼓励品牌企业在市场设立总经销、总代理、特约经销等,提高市场上市商品品牌率。以建立市场品牌指导站为依托,推动市场创建省、市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广泛调动市场经营户创牌积极性,培育一批适应市场特点的“小而专”、“小而精”、“小而特”的自主品牌。

  进一步完善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市场信用档案,以市场动态综合监管和信用评价为依据,实施市场诚信奖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大力开展“诚信市场”、“省文明规范市场”等创建活动,促进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四)引导治理结构法人化。积极支持市场举办者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指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大力鼓励有条件的市场举办者进行股份制改造,通过上市融资、发行债券等途径,增强资本实力,不断提高改造提升、对外拓展、兼并收购的能力。

  (五)推进运营管理专业化。鼓励市场引进懂经营、善管理、具有开拓精神的高级管理人才,加快提升市场经营主体管理水平。鼓励专业市场与市内外高等院校及社会培训机构合作,加强对市场经营户的教育培训。鼓励建立有资质、有品牌的市场管理公司,打造专业的市场运营管理团队,实施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四、扶持政策

  加大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各项政策支持,重点突出市场后期培育、空关市场激活。优化财政税收、用地资金、营销宣传、功能完善等扶持措施,具体由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订,重点区域可实施“一场一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成立桐乡市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 市政府办、发改局、工商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宣传部、旅委、金融办、公安局、财政局(地税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统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城管执法局、振东新区、濮院羊毛衫市场管委会、崇福皮毛市场管委会、审批中心、金凤凰集团、质监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由市工商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协调、管理和服务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工作,研究全市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项目推进,研究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办公室具体负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督促工作;拟订全市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工作方案、实施计划、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加强对各地市场基础性、创新性工作以及市场成交额、税收等方面的督查考核,定期通报情况,开展成效评估,落实财政补助资金,开展评优评先,确保工作进度。

  (二)强化部门协作。

  发改局:负责指导全市商品交易市场建设规划和总体布局;研究、制订项目准入管理和市场改造、提升各项优惠、扶持政策。负责市场价格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市场相关价费政策、明码标价制度的贯彻执行,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加强市场价格、供求状况监测和预警分析,健全应急和预警机制,做好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应急管理。

  公安局(消防大队):打击查处强买强卖等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市场加强内部治安管理,确保良好治安秩序;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督促消除火灾隐患;督促和指导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财政局(地税局):负责筹措落实支持市场提升发展的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资金使用审计和管理工作,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国土资源局:做好市场用地计划的编制与安排工作,对规划内新建或改造的市场在用地上给予支持,严查市场用地随意改变用途。

  环保局:负责对市场新(拆)建或改造的环境评价报告审批,负责市场环境污染防治监管。

  建设局:督促、指导做好全市市场布局规划;负责审批新建、扩建、迁建市场的选址及地块拆迁事项的协调;指导全市市场供排水、节水、绿化、市容、环卫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安全运营和管理;督促、指导市场做好公共环境卫生设施配备。

  商务局:负责网上市场的培育,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出台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做好电子商务网上成交额的统计工作。

  统计局:负责指导各商品交易市场做好成交额、进出货总量、价格趋势等数据的采集、分析,指导重点市场建立、发布市场指数和交易指数。

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工作,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统一发布全市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农贸市场保健食品监督管理。

  城管执法局:负责市场外围环境治理,依法取缔场外非法占道设摊等经营行为;协调其它相关部门做好市场改造期间临时过渡市场秩序管理。

  工商局:牵头组织、协调、指导市场改造提升工作;负责市场登记发证的审查审批;组织开展“诚信市场”、“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创建活动;加强市场商品质量管理、做好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等工作。

  质监局:负责管理监督产品质量工作,监督管理市场计量衡器。

  市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其它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各司其职,发挥作用,形成推进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的合力。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振东新区管委会为市场改造提升责任主体,各市场举办者为具体实施单位,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市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负责本辖区内商品交易市场改造提升的监督、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建立项目考核制度。建立和完善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阶段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制度,并将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工作纳入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振东新区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四)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快发展商品市场体系相关的各类行业组织,加强协会的组织建设和功能转换,增强服务意识、自律意识和市场意识,提高为行业和企业服务的能力,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扩大行业协会的覆盖面,加强对会员的协调、服务、监督,强化行业自律,更好地发挥其在商品市场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五)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宣传推介力度,提升我市商品交易市场在全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强商品交易市场党建工作和“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有效发挥党员经营户的模范带头作用,不断推进“巾帼建功”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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