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经济开发区:
根据嘉经信技装[2014]3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4年度嘉兴市级企业(行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工作
请各镇(街道)、开发区严格按照嘉经信技装〔2013〕222号发布的《嘉兴市级企业(行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认定条件和评价标准,认真组织当地的桐乡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做好企业(行业)技术中心的申报认定工作。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仔细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后报本局。
申报材料要求:全部申报材料装订成册1套(胶装,不得用塑料夹),并另加申请表、评价表、认定报告各3套。同时报送电子文档1份。
二、评价工作
根据《嘉兴市级企业(行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我市今年有9家企业需要参加,名单附后。请各镇(街道)、开发区通知相关企业(行业)技术中心填写《评价表》、《年度工作总结》,并将所填写的《自查表》和《工作总结》进行审核后报本局。
评价材料要求纸质1份(胶装,不得用塑料夹),并附电子文档。
三、申报时间
申请认定和参加今年评价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按本通知要求先将有关资料报送请各镇(街道)、开发区,经经发中心审核后于
附件:1.关于开展2014年度嘉兴市级企业(行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的通知(嘉经信技装[2014]31号)
2.嘉兴市级企业(行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嘉经信技装〔2013〕222号)
3.2013年底各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4.列入2014年嘉兴市级企业(行业)技术中心评介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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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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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