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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4年上半年技师培训考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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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14年上半年技师培训

考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属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各有关企业:

现将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4年上半年技师培训考评工作的通知》(嘉人社〔2014〕5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业接到通知后请结合我市安排的工作进程和要求,认真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技师培训报名工作。我市的申报工作自发文之日起开始,至3月21日结束,申报材料请报送到桐乡市职业技术培训中心(梧桐街道屠甸路22号)403室进行审核盖章并备案,申报对象、条件、工作程序及报送材料均按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文件要求执行。联系科室: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电话:88197811、88197302。

附件:《关于开展2014年上半年技师培训考评工作的通知》

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2月26日

市人力源和社保障局文件

嘉人社〔2014〕59号

关于开展2014年上半年技师培训考评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人力社保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嘉兴市中长期创业创新型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嘉委办〔2010〕27号)精神,进一步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技能人才尤其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步伐,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14年上半年技师职业资格培训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工种)范围

(一)技师

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中式烹调师、焊工、锅炉操作工、冷作工、车工、管道工、机修钳工、维修电工、电工、制冷设备维修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服装制作工、餐厅服务员、模具设计师(注塑类)等。

(二)高级技师

汽车修理工、车工、机修钳工、维修电工、中式烹调师等。

二、申报条件

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具有培训指导初、中、高级职业技能的能力,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方面起骨干带头作用,并具备下列条件者:

(一)技师

1.机关事业编制技术工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高中、中专(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对少数技艺较高、年龄在50岁以上的,可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

(2)取得高级工证书并被聘用满3年,聘用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3)推荐汽车驾驶员技师考评人选,同时还须在汽车驾驶员岗位上工作满20年,安全行驶连续15年或累计安全驾驶50万公里以上。

2.企业及其他合同制技术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相应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技师申报条件的;

(2)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的;

(3)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技师:

(1)持有本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12年及以上且仍在本职业(工种)岗位工作的。

(2)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满20年且仍在本职业(工种)岗位。

(3)从事本职业(工种)满10年,能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较大突破或较大成果(创造直接经济效益20万元以上,须有相应权威机构或技术评审机构的鉴定证书或有效证明)的主要参与者。

(4)与申报职业(工种)相关项目获省以上科技成果(发明创造)四等奖以上、市以上三等奖两项以上、或获国家专利两项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5)在传授技艺、培养青年工人方面贡献突出,所带学员在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前三名,二类竞赛中获第一名;或省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前六名,二类竞赛中获前三名;或全国一类技能比赛获前十名,二类技能竞赛中获前五名。

(6)取得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仍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的。

(7)获得省级技术能手称号的。

(二)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及以上的,可以申报高级技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高级技师:

1.获省以上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应用二等奖以上或市一等奖以上并与申报职业(工种)相关项目的主要完成者。

2.从事本职业(工种)满15年,能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重大突破或重大成果(创造直接经济效益50万元以上,须有相应权威机构或技术评审机构的鉴定证书或有效证明)的主要参与者。

3.取得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仍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的。

三、培训、鉴定和评审工作

技师培训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承办。技师鉴定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试题、统一教材、统一考务管理”的原则,分别由市、县(市、区)人力社保局于5月份具体组织实施。鉴定内容分理论知识部分(含职业道德和理论知识)和技能部分(含操作技能鉴定和论文答辩)。

技师理论知识、操作技能考核、论文答辩全部合格者由相应的技师评审委员会组织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工作在7月底前结束;高级技师由省人力社保厅组织鉴定评审。

四、培训、考评费用

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考评费用按物价部门确定的标准收取。凡经当地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的企业技术骨干和一线技工参加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考评并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资格证书的,按当地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相应的培训费补助。

五、证书核发

各项成绩合格且通过综合评审者,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由负责技能鉴定和综合评审的市或县(市、区)人力社保局核发;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由省人力社保厅核发。

六、组织报名

各县(市、区)及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由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组织报名,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技师报名工作,并于3月25日前将下列申报材料报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东升东路1042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305室,联系电话:82228823)。

1.《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培训考评报名汇总表》(见附件1)一份;

2.《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

3.《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统考职业业绩考评综合评审表》(见附件3)一份;

(以上3个附件可在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4.相应职业(工种)的高级工职业资格证(技术等级证)、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二寸照片四张;

5.申报汽车驾驶员技师须上报有效的安全行车证明。

附件:1.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培训考评报名汇总表

2.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

3.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统考职业业绩考评综合评审表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培训考评报名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

编制性质

职业 (工种)

专业工龄

原有等级

现工作岗位

备注

注:编制性质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或合同制职工。

附件2

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

申报表

工 作 单 位                      

姓       名                      

职 业(工种)                       

报 考 等 级                      

填 表 时 间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二○一四年

填   表   说   明

1、本表供申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评审之用。

2、本表用电脑打印或钢笔填写,内容要真实、简明扼要。字迹端正清晰

3、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4、本表一式二份。本人及鉴定机构各一份。

一、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贴照片处

1、免冠2寸黑白,或者白底彩色近照

2、相片尺寸:48X33mm

3、头部尺寸:

宽:21-24mm

长:28-33mm

考生来源

学校 □   企业 □  部队 □  社会 □  其他 □

文化程度

(附复印件)

无学历□  小学□  初中□  职高□  高中□  中专□

高技□  大专□  本科□  硕士□  博士□  其他□

证件类型

身份证□ 军官证□ 香港证件□ 澳门证件□

台湾证件□ 外国护照□

证件号码

(附复印件)

户籍所在地

户口性质

本市城镇□  本市农村□  非本市城镇□  非本市农村□  台港澳人员□  外籍人员□

单位名称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现职业等级或职称等级

职业资格:无等级□  五级□  四级□  三级□  二级□  一级□

职    称: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高级职称□

(须附上证书复印件)

申报职业

申报级别

二级□  一级□

考试类型

新考□   补考□

考核科目

理论□  技能□  综合评审□

            同志现为我单位职工,从               月开始工作,

工作年限为     年,其中从事                 职业(工种)工作     年。

单位(签章):

               

起至年月

在何地从事(学习)何职业

证明人

二、工作总结

(任现职以来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

三、工作业绩

担任过主要技术工作及在生产中技术革新、发明创造、解决疑难问题、技能竞赛获奖和发表文章等情况

 

在何单位

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

效果

证明人

带徒传艺、培养青工情况

四、推荐意见

本单位推荐意见

          

         

主管部门意见

          

         

市(县、区)

人力社保部门初审意见

          

         

五、本单位、个人承诺:

1、本申报表中所填写的各栏目内容真实、准确。

2、提供的复印材料与原件一致。

3、提供评审的业绩材料和资料真实、可靠,技术业绩成果事实存在。

4、本单位对考生的业绩考核评价客观、真实。

若发生与上述承诺相违背的事实,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单位(盖章)

个人签字:

年  月

六、鉴定评审意见

鉴定评审记录

考评

成绩

理论知识

操作技能

综合评审

鉴定机构

意见

鉴定机构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综合评审委员会

意见

评审结论:                           

评审委员会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意见

同  意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统考职业业绩考评综合评审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

参加工作时间

    年

现任职务

现工作岗位

专业工龄

现有职业资格及等级

发证机关及发证日期

申报职业资格及等级

项目

评价内容

配分

评分标准

得分

项目

主           要           业           绩

(10分)

1.职业道德

3分

很好3分;尚好2分;一般1分;差0分。

技术

特长

2.遵纪守法

2分

很好2分;尚好1分;一般0.5分;差0分。

3.服从调配

2分

很好2分;尚好1分;一般0.5分;差0分。

解决生产技术关键问题及

技术革新

项目

获奖情况

4.协作精神

3分

很好3分;尚好2分;一般1分;差0分。

(20分)

5.操作水平和解决本工种关键性技术问题和工作难题的能力

10分

操作水平高,能熟练解决生产技术上的关键问题8-10分;操作水平较高,能解决生产技术上的难点问题5-7分;操作水平能力尚可,能解决生产技术上的常见问题2-4分;操作水平一般0分。

6.培养青工、传授技艺

8分

能力强,能毫无保留地传授技艺6-8分;能力尚可,并能较好地传授技艺,或能力一般、但能尽力传授技艺3-5分;能力差或能力较强,但在传授技艺方面保守的0分。

传授

技艺情况

7.业务理论水平

2分

水平高2分;一般1分;差0分。

参加专业

培训情况

(10分)

8.出勤率

4分

全勤4分;较高3分;一般1-2分;差0分。

9.劳动态度

2分

很好2分;尚好1.5分;一般0.5分;差0分。

10、工作效率

2分

效率高2分;尚可1.5分;一般0.5分;差0分

11.劳动纪律

2分

很好2分;尚好1分;一般0.5分;差0分。

技能竞赛

获奖及获得各种荣誉情况

(60分)

12.技术革新成果

10分

成果较大8-10分;小改小革4-6分;无成果0分;

13.工作成绩(完成任务情况)

20分

尽心尽力、能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表现很好18-20分;认真负责、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表现好14-16分;能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表现较好10-12分;能基本完成任务,表现一般6-8分;表现差0分。

14.工作质量

10分

质量高、无差错8-10分;尚好5-7分;一般2-4分;差0分。

所在单位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15.安全生产、文明服务

5分

质量高、无差错4-5分;尚好2-3分;一般1-2分;差0分。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16.节约原材料、能源

5分

很好5分;尚好4分;一般2-3分;差0分。

17.获奖评优情况

10分

获省、部级以上奖励10分;获县、市奖励8分;单项业务比赛获得规定名次或年度考核优秀6分。

综合评审

专家评审得分

评审专家签名:                   

本单位考评总得分

                   注:1、考核项目一栏由本单位考评小组填写;2、主要业绩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4年2月17日印发

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4年2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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