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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麻镇2014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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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我们大麻镇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始终把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增进人民福祉放在首要位置,紧扣“狠抓落实、稳中求进”工作主基调,以全面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全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着力推进平安大麻、法治大麻和队伍建设,努力为深入实施“五大行动计划”、加快建设美丽和谐新大麻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重点有以下七个方面:

    一、重点抓好法律服务,彰显法律服务职能

    1.加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发展的要求,根据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优化整合司法行政职能资源,加强镇、村两级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建设,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体系,推行“网格化、组团式”法律服务,强化法律消费指引,积极引导群众积极寻求法律服务。

    2.拓展法律服务工作内容。按照我们大麻镇——经济转型升级、旅游产业发展、群众路线教育的总体工作要求,主动适应法律服务的新需求,努力在重大决策、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大事件方面增强法律服务力度,逐步形成“大服务”格局。切实做好 “五大行动计划”、“五水共治”、“三改一拆”、“三治”建设、旅游建设、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以及民生事务工作中的法律服务。引导群众理性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

    3.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按照“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全面建立镇、村法律服务团队,有效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积极探索政府和政府工作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深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创新服务载体,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深度和质量。提高企业法律顾问覆盖面,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重大投资决策、重要经营活动、重大资产处置等方面的法律风险控制和预警机制,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重点抓实强基工程,实现基础建设新突破

    1.抓好基层组织体系建设。以打造示范司法所为重点,努力推进“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司法所履责和服务能力。同时利用村级换届的契机,配足配强村级工作人员,并根据人员调整较多的情况深入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和学习交流,使村级工作人员尽快进入角色,推进司法行政职能向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延伸,畅通工作渠道,充分发挥镇、村司法工作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2.注重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按照管理高效、服务便捷的要求,积极适应信息化发展趋势,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提质增效。夯实基础,加强网络系统建设,实现司法行政系统专网互联互通。优化资源,加强司法行政外网、内网和法治网建设,全面提高网络应用效率。加强对司法行政基本情况信息管理、业务流程管理和日常司法行政工作的网络化管理,努力打造“数字司法”、“智慧司法”。

    3.加快网络管理平台建设。加强网络管理,重点加强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网络舆情的研判评估,提高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建立完善信息化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机制,严格司法行政系统所属专线网络、普法微博、信息报送、简报收发的管理,严格内容审查和保密审查,做大正面宣传流量,利用网络平台传递正能量。

    三、重点抓实法治文化培育,构建普法依法治理新格局

    1.推进普法宣传教育。按照 “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要求,利用“三治”建设的机遇,创新普法手段、整合部门力量、调动社会资源,深化“六五”普法教育,不断完善“大普法”工作机制。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切实加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改善、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健全重点对象普法教育机制。注重特点,分类指导,深入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重点推动和加强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公务员学法考试制度建设,带动和促进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协调社会的力量参与普法教育,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普法教育新格局。做强“法律十进”,积极开展“法律十进”示范点建设,设计新途径,开发新载体,提升新效果,推进“法律十进”工作动态化、常态化、规范化。

    2.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强化普法宣传阵地建设。创建法治文化阵地,充分利用青少年教育基础等项目建,加强公共活动场所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建设,按照法制宣传教育项目化要求,重点推进“法治长廊”、“大型法制宣传牌”和“普法”微博等新型普法阵地建设。积极参与新兴媒体及普法微博群活动,配合“微言法语”特色品牌建设。以法制宣教图版、农村文化示范户、文化茶馆、法制学校、法制教育基地等特色阵地,将法治文化与精神文明建设、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群众文化等有机融合,营造全社会普遍关注法治文化的良好氛围。

    3.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深化优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创建等基层依法治理活动。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完善创建标准,提升创建质量。拓展法治建设领域,探索开展“法治示范镇”、“法治示范单位”、“法治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化。

    四、重点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努力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1.建立完善预防化解机制。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建立矛盾纠纷排查、疑难纠纷集体讨论、矛盾纠纷调处跟踪、重大纠纷报告等制度,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到位、调解到位。坚持源头治理,积极推行法律风险、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健全矛盾纠纷信息收集、报送、分析制度和反馈机制,开展经常性、集中性矛盾纠纷排查,突出抓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应调尽调”,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事后调处为事先预防,组织实施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

    2.建立完善多元化解机制。按照 “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的要求,推进社会矛盾纠纷联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建立矛盾纠纷调处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积极拓展人民调解覆盖领域,深化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加强与医患纠纷、劳动争议纠纷、交通事故纠纷三个专业调解委员会的沟通与协调,充分发挥专业调解职能优势。继续深化专调、诉调、检调、警调、访调、援调、律调衔接工作,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的实效性。积极探索新型的调解途径,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

    3.建立完善“三治”化解机制。按照“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的要求,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全力推进社会治理“德治、法治、自治”三位一体建设。树立“调解就是办案”、“法治主导是核心”的理念,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始终,引导群众通过法定程序表达诉求、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纷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制定司法行政推进社会治理“德治、法治、自治”建设实施方案,开展“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推广人民调解道德观察员制度,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开展人民调解员专业化、行业化、职业化探索,完善调解组织网络,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强化调解员法律知识培训,规范调解工作流程,提升调解公信力。依靠基层和人民群众,巩固完善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努力形成人民矛盾人民调、社会矛盾社会疏通的“大调解”格局。

    五、突出抓实特殊人群监管,力争矫正、归正工作上台阶

1.着力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健全镇、村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帮扶体系,明确日常工作职责,规范村(社区)社区矫正工作站运行机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完善一支适应工作需要的志愿者队伍。加强与市局、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协调,与监(所)、家庭、单位、村(社区)的衔接机制,着力打造无缝对接工作机制,防止脱管、漏管。建设信息动态管理平台,实现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全覆盖和有效管控。规范管理标准、管理程序和管理行为,严把交接、宣告、建档、教育、管控、解除等工作环节,强化风险评估、分级处遇、分类管理、个案矫治及帮扶措施,全面提升管理水平,保证管控、教育、帮扶三到位,确保矫正人员脱管率控制在1.5%以内,再犯罪率控制在0.5%以内,不断提高矫正工作质量。

2.着力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创新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完善帮教网络,深化社会化帮教机制建设。落实重点对象“分类管理”机制,规范刑释解教人员接收衔接,落实无缝隙管控措施。创造条件探索安置基地建设,妥善安置重点对象特别是“三无”人员。动员社会力量多途径、多渠道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协调落实社会保障和临时救助措施,促进刑释解教人员安全顺利融入社会,确保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

    六、突出抓好法律援助救助,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1.扩展法律援助覆盖范围。按照“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要求,推进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建设。加强法律援助站(点)建设和法律援助专线管理,规范法律援助窗口,强化信访接待和处置工作,提升法律援助品质。夯实法律援助基础,推动法律援助重心下移、触角延伸,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基础性作用。利用法律援助案件网上工作平台,实现网上申请、受理、审批、指派、管理。开展“法律援助回访”、“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等专项行动,畅通“绿色通道”,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细化便民措施,着重抓好涉军、涉老、未成年人、妇女、新居民等法律援助等工作。积极做好法律援助宣传,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知晓率。

    2.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完善诉讼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内部运行机制和外部衔接机制,全面推进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化建设,落实回避等制度,做到依法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规范报批,接受指派,认真办案,努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效益,有效地维护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保障职能。

    七、突出抓实勤政廉政建设,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素养

    1.强力打造能政型队伍。按照“有信仰、有原则、有激情、有担当、有作为”的要求,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队伍理想信念,深化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组织建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实践。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职业教育,提升队伍职业素养和职业良知。加强行业作风工作,深化队伍“净化工程”,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强化法治理念,提升法律素质,从而进一步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科学发展、示范发展。

    2.强力打造勤政型队伍。按照“真学真改真觉悟,三远三近三合一”的要求,积极参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28条办法”、“六项禁令”、嘉兴市“28条办法”、桐乡市和大麻镇的有关规定,自觉优化作用,树好形象。对照狠抓落实“八大能力”要求,加大对重点工作的督查、问责力度,确保政令通畅,全面提升执行力。坚持和完善“四联四强”实践活动,推进联系服务基层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化、常态化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坚决整治“四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以勤政务实的优良作风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

3.强力打造廉政型队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政纪律,贯彻执行党纪国法和铁规禁令。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文化和效能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三大纪律”、“八项要求”,以及市司法局镇政府效能建设的相关规定,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筑牢干部队伍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不定期开展检查,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市委和本镇的相关规定追究责任。深化“阳光工程”建设,推动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筑牢篱笆墙、设置隔离带、通上高压电,确保司法清正、队伍清廉、执法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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