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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镇人民政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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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政〔2014〕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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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二O一四年度兵役登记和
选定预征对象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村、社区:
根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的规定和桐乡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的通知,为认真做好我镇2014年度的兵役登记和预征对象的选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兵役登记的对象、年龄、范围
兵役登记对象:2014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即1996年出生)的男性公民和19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放宽至24周岁)年龄段内未进行兵役登记的适龄青年须进行补登。根据本人自愿当年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也可以进行登记。
注销对象:2014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23周岁的的男性公民。
预征对象:农村居民的为2014年年满18至20周岁的青年,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可以放宽到21周岁;城镇居民的为2014年年满18至20周岁的青年,六类院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
二、兵役登记对象的条件
兵役登记对象的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男性公民,户籍在桐乡市石门镇,符合兵役登记年龄,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均应参加兵役登记,并领取《公民兵役义务证》。
预征对象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1990〕政联字第9号文件和〔1993〕政联字第5号文件执行。身体目测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1号、2号和浙征办〔2004〕17号文件规定执行。
预征对象的重点:突出六类院校应届毕业生为重点,有关条件参照国征〔2009〕1号、参动〔2009〕6号、参动〔2008〕13号执行。
三、兵役登记和确定预征对象的办法
凡户口所在地在本镇的、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均应到全国征兵网站依法进行兵役登记。经过兵役登记和初步审查合格后,由市征兵办发给《公民兵役义务证》。申请缓征、不得服兵役和免服兵役的人员,将报请市征兵办批准。
四、时间安排
我镇的兵役登记工作已于6月初开始,各村、社区设立兵役登记站,在6月30日前集中受理网上兵役登记现场确认和协助办理网上登记工作,网上兵役登记截止到6月30日23时。适龄青年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兵役登记站办理网上登记和现场确认。颁发《公民兵役证》工作于6月底前完成。
完成网上登记后需参加网上应征报名,经上级兵役机关审核通过后才可被确认为预征对象,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到8月5日23时。往年的预征对象需通过网上报名确认。
五、有关要求
今年的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均采用了网上操作,时间紧、任务重、矛盾多、要求高,为此各民兵连长(社区负责人)要做到:一是要加强学习,熟悉网上兵役登记和报名的操作流程;二是要宣传指导,指导适龄青年顺利完成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三要严格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确保初登率达到100%,避免漏登现象,确保登记质量。
石门镇人民政府
2014年6月9日
抄送:市征兵办(市人武部)。
石门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