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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梧桐街道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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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梧桐街道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各食安委成员:

为进一步强化属地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全面提升梧桐街道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31号)、《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桐政办发〔2012〕113号)和市有关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结合梧桐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明确村(社区)、相关单位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通过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逐步建立“分片定责、主动监管、上下协作、运转灵活”的工作机制,建成“纵横交错、全面覆盖、分级管理、层层履责、网格到底、责任到人”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提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管水平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在第一时间排查辖区内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将各类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将问题解决在基层。

二、工作内容

(一)完善机构。根据上级有关食品安全责任网络建建设意见调整和完善街道食品安全工作机构。强化执法协调,建立每月食品安全执法情况通报和食安委每季工作例会制度。

(二)划分网格。各村(社区)按综治网络框架划分好食品网格划分工作,网格组长原则上由村、社区干部担任。安监站负责街道所属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网格划分。成教办负责辖区托幼机构的食品安全网格划分。

(三)强化队伍。5月30日前完成配置村(社区)副职担任的1名专(兼)职协管员,设置1名信息员。安全监站、成教办设置各设置1名专(兼)职协管员。吸收志愿者、义工队伍等力量开展社会监督。街道食安办定期组织各部门的派驻机构对食品安全网格管理服务人员和社会督查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培训管理,切实提高队伍管理服务水平,保障网格运转顺畅。

(四)摸清底数。在5月30日前各村(社区)、相关单位摸清各自辖区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底数。排摸表见附件3。

(五)明确职责

1.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站:负责本行政村(社区)、系统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报送;向群众及经营者进行食品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街道食安办报告,建立工作记录和统计台账并汇总上报相关信息;及时掌握、记录本行政村(社区)、系统食品安全舆情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基本情况及经营动态;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查处工作;在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负责本行政村(社区)农村家庭集体聚餐和农村厨师的管理工作;负责记录收集并及时上报本辖区内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食品安全事故、安全隐患和有关问题的投诉以及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对食品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及时举报不作为或乱作为等违纪行为。

2.协管员:在街道食安办指导下,协助站长开展本辖区网格食品安全工作。

3.信息员:配合协管员负责本辖区网格的信息收集、上报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4.网格组长:按照《梧桐街道食品安全网格化巡查工作登记册》做好本网格内的食品安全巡查。深入网格及时了解掌握本网格食品安全隐患情况,通过协管员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配合上级行动。开展本网格内的食品安全宣传、并收集反映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设和意见。

(六)创新模式。编制《梧桐街道食品安全网格化巡查工作登记册》。绘制梧桐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网络图。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形成梧桐食品安全“一图一册一平台”管理新模式。

三、经费配套及奖惩办法

(一)经费配套:根据浙政办发〔2014〕3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的意见》有关经费保障意见。村、社区及托幼网格、企业食堂网格根据网格管理工作量大小进行经费配套。基础网格管理经费按实际情况进行配套,经费用于本辖区宣传、培训。日常网格巡查经费根据各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数量,按全年每个点12元配套,用于巡查人员补贴。基础网格管理经费和日常网格巡查经费年终考核后一次性拨付。举报奖励经费每半年付一次。

(二)奖惩办法:网格巡查人员举报的非巡查工作内容范围的食品安全隐患信息,经街道食安办查实,奖励10元一次。公众举报的,经查实,每次从基础经费和年度考核奖中扣除20元,扣完为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将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摆上工作议事日程,实现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确保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并落实好必要的工作经费。

(二)落实属地责任。各村、社区要将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实行科学管理纳入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网格化体系中,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规划,落实职责。各站长要组织协管员、信息员、网格组长经常性的走访排摸巡查。街道食安办要牵头协助各监管部门对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开展专项整治。对案件实施联合查办,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食品安全监管保持高压态势。

(三)加强考核督导。街道食安办要加强考核和督导,建立完善考评激励机制,把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对干部考核奖惩中。每年表彰一批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最大限度地调动基层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

(四)加强信息报送。辖区食品安全信息要随即向相关部门报送,并及时向街道食安办备案。附件1、2电子版请于5月30日前报街道食安办。联系电话:88928815(518815)。

 

附件:1.梧桐街道基层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网络填报表

           2.梧桐街道___村(社区)第__网格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一览表

3.梧桐街道基层食品安全信息报送情况月报表

           4.2014年梧桐街道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经费配套表

 

 

 

梧桐街道办事处

201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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