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开发区和各镇(街道)各类工业园区迅速发展,有效发挥了对当地经济的窗口、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成为推动地方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同时,也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新问题、新压力、新挑战。部分开发区(园区)内企业主及开发区(园区)管理者安全发展理念淡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执行不得力,安全生产基础和保障能力很薄弱,尤其是非法违规行为等严重问题十分突出,事故隐患大量存在,安全生产亡人事故时有发生。去年以来,吉林长春、山东青岛、江苏昆山等地开发区先后发生多起重特大事故,教训极为惨痛。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开发区(园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开发区(园区)各类事故特别是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和安全发展,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的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强化红线意识,坚决纠正发展观偏差
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决纠正开发区(园区)只顾经济增长、忽视安全生产,只顾招商引资、忽视安全标准,只顾保护企业、忽视以法监管等发展观上存在的严重偏差,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坚持安全生产高标准、严要求,招商引资、上项目要严把安全生产关;严禁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妨碍、阻止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正常安全检查和监管执法。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真正警醒起来、行动起来,全面排查开发区(园区)招商引资对安全生产把关和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审批情况。对安全生产审查把关不严的,要立即纠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对发展方式落后、安全风险高的,要督促企业淘汰退出。
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