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促进开发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社会管理“德治、法治、自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桐委发〔2013〕42号)的要求和桐乡经济开发区《关于推进社会管理“德治、法治、自治”建设工作方案》要点,结合开发区实际,现就“四好家庭”、“道德模范”评选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为主线,努力培育“有爱心、有正义、有礼节、有知识、有诚信”市民,建设“孝顺好、恩爱好、家教好、勤俭好”家庭,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推荐、评选、学习身边的“道德模范“和“四好家庭”,推动公民、家庭道德建设,促进开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评选标准
(一)“道德模范”评选标准
1.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邻里和谐,在践行家庭美德方面具有示范作用。
2.爱岗敬业,勤劳致富,自强不息,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业绩。
3.热心公益活动,自觉带头遵守村规民约,讲究卫生,注重环保,崇尚科学,有良好的生活方式。
4.见义勇为、救死扶伤、主持公道、伸张正义,社会影响好。
5.热爱家乡,积极配合参与“美丽乡村”、“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活动,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