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快淘汰黄标车,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浙政发〔2013〕59号)和《嘉兴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4~2017年)》(嘉政发〔2014〕37号)、《桐乡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2014-2017年)》(桐政办发〔2014〕61号)等要求,决定在全镇开展淘汰黄标车专项行动,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4年全镇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27辆。2015年底前,鼓励全镇全面提前淘汰黄标车。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建设、卫生、电力、农经等涉及公共服务、民生项目用车和交通营运车辆2015年上半年鼓励实现全面淘汰。
二、任务和分工
(一)制订宣传方案,加强宣传引导。黄标车淘汰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需要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宣传部门要从多种渠道对黄标车淘汰工作进行宣传和报道,做到舆论先行,营造良好的氛围。加强对黄标车限行规定的宣传,广泛宣传黄标车淘汰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引导车主主动提前淘汰黄标车。同时提醒广大车主按规定粘贴环保标志,便于路面执法检查。通过短信、电话和邮件等方式通知黄标车车主主动淘汰黄标车。环保部门要建立黄标车淘汰查询平台,便于车主了解黄标车淘汰相关政策及淘汰流程,查询车辆属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通过现场采访、黄标车淘汰问答等形式宣传黄标车淘汰政策和信息。
(二)加大注销力度,加快淘汰进程。相关部门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对黄标车及老旧车进行深入细致排查,及时更新黄标车基础数据库,分类建立台帐,提供车辆的登记信息,并将淘汰任务数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