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15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桐委发〔2014〕3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和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做好今冬明春和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2015年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深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桐委发〔2014〕36号)文件精神,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全面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抓紧研究部署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节日期间继续施工和生产的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领导现场带班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要加强节日期间在岗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松懈麻痹情绪,确保安全生产。
二、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
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节日特点,在前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回头看,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体治,突出抓好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化工、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