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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石门镇第二届排舞比赛的通知
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丰富全镇人民体育生活,强健体魄,经商议,决定举办石门镇第二届排舞比赛,请各单位按规程要求积极组队参赛。
附件:1.石门镇第二届排舞比赛竞赛规程
2.石门镇第二届排舞比赛报名表
石门镇人民政府
2014年7月1日
附件1
石门镇第二届排舞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初定为2014年8月1日晚。
二、主办单位:石门镇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石门镇文体站、镇总工会、团委、妇联
三、参赛对象:
1.各行政村、社区须单独组队参加。
2.鼓励企事业单位、新居民组队参加。
四、比赛规则:
1.以团体为单位,每队人数8-16人之间(最少10人)。
2.各参赛代表队所选曲目要求健康向上,服装统一,所着服装应与比赛舞种内容相符,美观、大方;形体动作优美,给人以美的享受,时尚、靓丽;编排要求队形流畅、自然;允许配戴舞种表演内容所需又不影响活动的饰物;允许拿轻型道具。
3.比赛音乐由参赛队提供、统一播放。
4.在保持基本舞步、方向和节奏不变的情况下,鼓励队形变化。
5.年龄规定: 18周岁以上。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由各参赛单位严格审定,确保安全;凡比赛中引发的伤病,一律由各参赛单位和本人负责,医药费自理。
五、评分标准:
1.仪表仪容:统一着装。
2.音乐节奏:节奏的准确性及处理每支舞曲的感觉和理解。
3.舞步:舞步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在不影响舞步的前提下可变换队形,可变化方向;在原有舞步基础上可变方向,方向可由编排者自行把握)。
4.舞姿:舞姿优美,有韵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