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扶持和促进我镇科技型企业的健康发展,提高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意识,激励广大科技人员敬业创新的积极性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我镇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对在科技创新活动中有显著成绩的企业和科技人员实施奖励,奖励意见如下:
1.科技进步奖。鼓励企业新产品开发,通过鉴定备案的项目,获得上级部门科技进步奖励证书,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或列入嘉兴市精英引领计划A类的,奖励5000元;获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嘉兴市科技进步一等奖或列入嘉兴市精英引领计划B类的,奖励3000元;获得嘉兴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列入嘉兴市精英引领计划C类或桐乡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奖励1500元;获得嘉兴市科技进步三等奖或桐乡市科技进步二、三等奖的,奖励800元。
2.新产品开发奖。企业研制开发各类新产品新技术,列为国家级的给予研发人员奖励3000元;列为省级新产品给予研发人员奖励1000元;列为市级新产品给予研发人员奖励600元。
3.新创建科技型企业奖。列为市级科技型企业奖励800元,省级每家奖励1500元,国家级每家奖励3000元。
4.创新载体建设奖。对新认定的市级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创新服务中心、农业科技研发中心、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特色产业基地、引进市级、省级、国家级农业科技研发中心分别给予1500元、3000元和5000元的奖励,对新认定为市级、省级和国家级的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区域创新服务中心,分别给予1500元、3000元和5000元的奖励。
5.发明创造奖。提倡用专利保护自己的技术创新成果:申请PCT专利,每项给予专利研制人员奖励3000元;申请国内发明专利,并进入实质审查的每项给予专利研制人员奖励2000元,授予发明专利权的每项再给予专利研制人员奖励3000元;被认定为实用新型专利,每项给予专利研制人员奖励1500元;被认定为外观专利,每项给予专利研制人员奖励500元。
6.金桥项目奖。企业加强大专院校的科研成果、合作,实施金桥工程项目取得显著成果,被上级科协授予金桥工程奖励证书的,省级二等奖以上或嘉兴市级一等奖的,奖励2000元;获省三等奖、嘉兴市二等奖或桐乡市级一等奖的,奖励1000元;获得嘉兴市三等奖或桐乡市二、三等奖的,奖励500元。
(注:授理的专利要申报镇级奖励:必须是当年的,必须要有授理通知书一份;镇级各种奖励,具体经办人奖励不能低于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