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桐政办发〔2018〕9号予以废止。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霾天气应急预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25日
桐乡市霾天气应急预案(试行)
目 录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领导机构及其职责
2.1 领导机构
2.2 职责
3事件分级
3.1 中度(Ⅲ级)霾天气
3.2 重度(Ⅱ级)霾天气
3.3 严重(Ⅰ级)霾天气
4监测预警
5应急启动与终止
5.1 应急启动
5.2 应急措施
5.3 应急终止
6后期处置
6.1 调查与评估
6.2 总结与通报
7附则
7.1 奖励与责任追究
7.2 预案修订
7.3 预案解释
7.4 预案实施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高效快速的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我市霾天气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防范和减轻霾天气影响,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浙江省气象条例》、《嘉兴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嘉兴市霾天气应急预案》、《桐乡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及周边产生的霾天气,当可能影响本市空气质量、交通运输及居民生产生活时,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1)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发挥政府在霾天气应急处置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各部门应急联动,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2)以人为本,科学防御。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霾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预测、预警和预防体系,对霾天气做到早预测、早预警、早防御。
(3)科技创新,信息共享。加快技术研发步伐,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作用,加大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力度,全面提高霾天气监测、预警能力。
2领导机构及其职责
2.1 领导机构
成立桐乡市霾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霾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人员构成如下:
指 挥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市气象局、环保局主要负责人
成 员:宣传部、经信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环保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经局、卫生局、行政执法局、广电台、气象局、供电公司等单位分管负责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市气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气象局、环保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2 职责
2.2.1指挥部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