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深刻吸取近期国内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深入推动全镇重点区域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根据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桐乡市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桐政办发〔2014〕13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集中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现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摸清劳动密集型企业底数和消防安全状况,彻底整改火灾隐患,纠正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明确和落实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和集中区域的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治理范围和重点
各行政村(社区)、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桐乡市明确的专项治理范围和重点组织实施。
(一)范围。生产主要依靠大量使用劳动力、对技术和设备依赖程度低,单体建筑任一生产加工车间或防火分区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超过200人或者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超过30人且人均建筑面积小于20平方米,从事宠物用品、家纺布艺、印染、纺织服装、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
(二)重点。1.企业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2.采用液氨制冷的企业,氨设备和管道的设置和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3.建筑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4.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5.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6.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7.是否存在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问题;8.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9.规模较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是否依法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10.企业使用的建筑、场所是否依法办理有关行政审批手续。
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要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建有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是否组织开展逃生演练。
三、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攻坚整治阶段,从即日起至2015年3月底,主要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遏制火灾多发势头,坚决防止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第二阶段为巩固提升阶段,从2015年4月初至2015年底,主要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完成体系建设任务,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提升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防控水平。
各行政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抓好专项治理的具体任务:
(一)全面动员部署。2014年12月22日前,各行政村(社区)、相关部门要结合体系建设部署和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领导组织、任务分工、工作职责、时间进度等具体要求;组织发动公安派出所、村(社区)、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全面部署开展治理工作。要通过广播、电视、官方网站等媒体和张贴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发布公告(附件7),要求全镇劳动密集型企业按照专项治理要求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
(二)开展集中培训。2014年12月28日前,各行政村(社区)、相关部门要通过召开培训会、上门授课等方式,组织辖区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集中培训。督促所有劳动密集型企业组织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培训、开展一次应急疏散逃生演练,组织自查自纠,加强“四个能力”建设,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做到“四懂三会”。
(三)开展自查自纠。2015年1月28日前,各行政村(社区)、相关部门要动员组织辖区所属劳动密集型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填写《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登记表》(附件3),确保单位名称、地址、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真实有效,并建立档案资料备查。各行政村(社区)、相关部门要将企业自查自纠情况登记造册。
(四)组织划片排查。2015年1月28日前,各行政村(社区)、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站、综治办、安监站、城建办、经发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