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浙江省知识产权局批复,并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5日
桐乡市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推动我市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市工作,根据《浙江省区域知识产权创建与示范工作实施意见》(浙知发综〔2008〕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浙江省知识产权“十二五”规划》,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遵循“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以建设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市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全民知识产权意识,大力培养知识产权人才,着力优化知识产权发展环境,全面提升城市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中的重要支撑作用,为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市建设工作,力争通过两年的努力将桐乡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强劲、管理体制完善、转化运用体系健全、保护环境明显优化、服务能力显著提高的知识产权强市。
(一)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显著增强
全市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稳步提升,发明专利占专利申请量、授权量比例逐年提高,发明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15%以上。到2016年,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5.6件以上,企业专利申请量、授权量比例达到70%以上,境外专利申请有较大增长,新增注册商标3000件,省著名商标4件。
(二)知识产权运用水平大幅提高
推进知识产权运用及产业化工作,重点扶持一批专利技术实施转化项目,不断提高企业专利技术实施率,专利产品产值占工业产品产值的比重不断增加。在科技项目立项、科技奖励评审等管理工作中充分运用知识产权评价指标,把知识产权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完善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为重大经济活动和重大项目实施起到保障支撑作用。到2016年新增各级专利示范(试点)企业30家,总数达120家。
(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强化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公安联络室作用,积极开展多部门联动执法和专项维权行动。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依法、公正、高效地调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严肃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依法维护和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大幅度提高执法保护的水平和效率,专利案件年结案率达到90%以上。
(四)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进一步完善全市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调整优化我市知识产权政策,强化知识产权工作措施,加强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科技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的衔接,特别是在促进科技研发等创新活动的政策中充分体现知识产权导向。将专利等知识产权主要指标纳入本地区经济发展、科技进步或干部业绩考核体系。
(五)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健全和完善全市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管理体制。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预警机制。探索建立行业知识产权联盟,完善行业内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及自律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管理,不断提升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的信息服务水平。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构建健全的管理体系
1.加强管理机构建设。为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市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强化工作职能和人员配备,加强管理人才队伍培养,增强知识产权业务管理能力,确保依法高效完成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工作。各镇、街道和开发区要加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机构建设,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有利于经济、科技发展的知识产权工作组织体系和统筹协调机制。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科技局、人力社保局、各镇(街道)、开发区
2.健全基层管理网络。以知识产权(专利)示范镇(街道)为典型,健全和落实镇、街道和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工作职责和工作人员。以各级专利示范(试点)企业为典型,以高新技术企业和行业骨干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推动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责任单位:科技局、各镇(街道)、开发区
3.完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建立桐乡市知识产权网站和专利、科技文献信息查询检索平台,为社会公众和企事业单位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建立专利技术持有者与需求者以及专利管理部门之间的联系平台,促进知识产权管理、投诉、维权、保护等服务工作的开展。
责任单位:科技局、文化局(体育局)、市场监管局
4.强化中介机构管理。探索建立集专利申请、转让、法律援助等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知识产权托管服务机构,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代理、评估、交易、转化、融资、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和指导,加快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人才培养,提升本市知识产权中介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科技局、文化局(体育局)、市场监管局
(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
1.完善知识产权政策措施。大力推进知识产权领域的制度建设与创新,认真贯彻落实已出台政策,适时修订完善知识产权政策措施,加大对知识产权重点发展领域和重点工作方向的引导和鼓励。建立健全科技计划项目立项专利审查制度,建立完善政府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制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政策环境。
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地税局)、文化局(体育局)、市场监管局、质监局
2.强化知识产权资金引导。进一步完善各类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扶持政策,市专利专项资金每年以一定的比例增加,进一步加大对专利技术产业化的资金投入。强化对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和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重点扶持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的专利实施转化。积极推进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鼓励、引导和支持风险投资加大对专利产业化的资金投入,推动知识产权商品化和产业化。
责任单位:发改局、科技局、财政局(地税局)、市场监管局、质监局
3.健全知识产权激励机制。按照《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企业要制定和落实有利于专利奖酬兑现和专利参与收益分配的激励措施,把发明专利与职工晋级、职称评定相挂钩。政府要引导和指导企业做好对发明创新完成人的奖励工作,激发企业职工的技术创新活力。镇、街道和开发区,根据本地实际设立相应的知识产权激励机制和工作措施。
责任单位:科技局、人力社保局、各镇(街道)、开发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