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桐乡市 > 正文

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责任分解方案》已经市十五届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各牵头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牵头协调职责,对涉及的《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和惠民实事工程任务明确责任人、时间表,狠抓落实,全力推进。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主动配合牵头单位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未分解到工作任务的单位,也要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立足本职,服务大局,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政府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市政府将加强对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督查,并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将开展重点督查,对无客观原因而未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实行问责。

  附件:1.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责任分解方案

  2.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惠民实事工程任务责任分解方案

  桐乡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26日

附件1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责任分解方案

  一、盛勇军市长牵头主要工作

  1.坚持科学理政,实施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策制度,不断提高决策水平。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法制办)、维稳办(列第一位者为工作牵头单位,下同)

  2.进一步分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级各部门(单位)、各镇(街道)

  3.健全互联网相关组织机构,加强与国家、省级层面的联系。

  责任单位:市编委办、经信局

  4.财政总收入增长7%,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7%。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

  5.认真贯彻新《预算法》,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地税局)、市级各部门(单位)、各镇(街道)

  6.拓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探索利用社会资本建设大项目的体制机制;重点在养老、助残、低保等领域开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地税局)、发改局、民政局、文化局(体育局)、残联

  7.切实做好国有公司分类转型工作,保持政府债务合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办)、金融办、审计局、人民银行、银监办

  8.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地税局)、监察局、审计局

  二、朱明杰常务副市长牵头主要工作

  9.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各承办单位

  10.进一步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造,新增上市挂牌企业3家。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发改局、经信局、各管委会、各镇(街道)

  11.加快构建要素资源交易市场,促进各类资源市场化流转。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农经局(农办)、审批中心

  12.办好市长电话。

  责任单位:市长电话受理中心、各市长电话承办单位

  13.加快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公安局、开发区、振东新区、各镇(街道)

  14.深化“平安桐乡”建设。

  责任单位:市平安办、开发区、振东新区、市打造平安桐乡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15.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

  责任单位:市编委办、法制办、行政执法局、开发区、振东新区、各镇(街道)

  16.推进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统筹整合资源、促进旅游业发展的体制机制。

  责任单位:市旅委、发改局、各管委会、各镇(街道)

  17.强化项目带动,抓好“一带一路”规划建设,有重点推进风情小镇和乡村旅游建设。

  责任单位:市旅委、发改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经局(农办)、文化局(体育局)、有关管委会、有关镇(街道)

  18.完善旅游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加快产业提档升级,积极创建乌镇—石门省级旅游度假区。

  责任单位:市旅委、发改局、经信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经局(农办)、各管委会、各镇(街道)

  19.培育一批工农业旅游产品示范点;努力开拓地接市场,构建旅游营销推广体系。

  责任单位:市旅委、外宣办、经信局、农经局(农办)、各管委会、各镇(街道)

  20.全年接待游客176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84亿元。

  责任单位:市旅委、各管委会、各镇(街道)

  2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统计局、各管委会、各镇(街道)

  2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经信局、建设局、农经局(农办)、统计局、各管委会、各镇(街道)

  2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统计局、开发区、振东新区、各镇(街道)

  24.全年“浙商回归”到位资金45亿元。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合作办)、金融办、经信局、商务局、各管委会、各镇(街道)

  25.以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扩面为契机,深化土地、金融、能源和环境容量等重点领域改革。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金融办、经信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

  26.深入推进崇福省级小城市和洲泉、濮院嘉兴市级小城市建设,协调推进其他新市镇建设,努力打造各具特色的美丽小镇。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建设局、农经局(农办)、各镇(街道)

  27.扎实做好与开化等地的山海协作工作,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合作办)、旅委、经信局、商务局、有关镇(街道)

  28.注重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创新政府扶持方式和评价机制,推动政策导向由扶持个体向扶持公共平台转变。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旅委、金融办、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地税局)、建设局、农经局(农办)、商务局、各管委会、各镇(街道)

  29.完成市区管网普查,加大雨污分流改造和截污纳管力度。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环保局、开发区、振东新区、水务集团、公投集团、梧桐街道

  30.推进杨家门区域旧城改建。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振东新区、公投集团、城改办、梧桐街道

  31.加快临杭大道、莲都公路市区至乌镇段等项目建设,完成湖盐线龙翔段、羔民线等6条县道大中修工程,桐九公路建成通车。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有关管委会、有关镇(街道)

  32.推进凤凰湖核心景观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振东新区、建设局、水利局

  33.改造提升景区会务接待设施,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乌镇国际旅游区、乌镇镇

  34.加快乌镇“镇区景区化”步伐。

  责任单位:乌镇国际旅游区、旅委、建设局、行政执法局、乌镇镇

  35.深化“四位一体”长效保洁机制,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扩面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查。

  责任单位:市创建办、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经局(农办)、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局、有关管委会、各镇(街道)

  36.加快市区“城中村”扫尾工作,注重拆后利用。

  责任单位:市城改办、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行政执法局、开发区、振东新区、公投集团、梧桐街道

  37.推进濮院旧镇改建工作。

  责任单位:市濮旅委、建设局、濮院镇

  38.深化“三治合一”基层社会治理实践。

  责任单位:市三治办、宣传部、政法委、民政局、开发区、振东新区、各镇(街道)

  39.加强网络舆论宣传引导。

  责任单位:市网信办、市级各部门(单位)、各镇(街道)

  40.力争建成乌镇会展中心,高起点规划互联网大会永久会址并加快项目前期工作。

  责任单位:市世界互联网大会承办工作办公室、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乌镇国际旅游区、乌镇镇

  41.深化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环境整治,强化氛围营造,充分展示城市形象。高标准做好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承办工作。

  责任单位:市世界互联网大会承办工作办公室、市级各部门(单位)、各镇(街道)

  42.积极推动国家互联网公园、国家互联网大学筹建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市世界互联网大会承办工作办公室、发改局、经信局、教育局、科技局、乌镇国际旅游区、乌镇镇

  43.开展乌镇电力补强提升工作。

  责任单位:市供电公司、乌镇国际旅游区、有关镇(街道)

  44.加快乌镇“智慧小镇”建设,完成面向家庭的社区综合宽带示范项目。

  责任单位:市移动公司、经信局、乌镇国际旅游区、乌镇镇

  45.完成320国道崇福景卫至新农村段改造提升工作。

  责任单位:崇福镇、发改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凤鸣街道

  三、钱松华副市长牵头主要工作

  46.严格土地执法监管;探索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新模式,完成土地复垦2600亩。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旅委、财政局(地税局)、建设局、农经局(农办)、行政执法局、各管委会、各镇(街道)

  47.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完成河道整治150公里,圩区整治2.8万亩。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开发区、振东新区、各镇(街道)

  4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

  责任单位:市农经局(农办)、统计局、开发区、振东新区、各镇(街道)

  49.加快农旅融合发展,积极开发休闲观光农业项目,培育一批休闲观光农业示范村。

  责任单位:市农经局(农办)、旅委、石门湾现代农业示范区、各镇(街道)

  50.围绕“三权到人、权跟人走”,加快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深化农村土地和分配制度改革。

  责任单位:市农经局(农办)、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开发区、振东新区、各镇(街道)

  51.全力整治以畜禽养殖为重点的农业面源污染。

  责任单位:市农经局(农办)、环保局、建设局、开发区、振东新区、水务集团、“五水共治”办、各镇(街道)

  52.继续因地制宜推进“森林桐乡”建设。

  责任单位:市农经局(农办)、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各管委会、公投集团、各镇(街道)

  53.坚持高效生态农业方向,开展新型农业现代化建设试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业态,大力发展庭院经济、农场经济和庄园经济,新增示范性家庭农场6家、星级农业庄园5家。

  责任单位:市农经局(农办)、旅委、发改局、财政局(地税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石门湾现代农业示范区、各镇(街道)

  54.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推进农业“两区”建设,新增粮食生产功能区2.1万亩。

  责任单位:市农经局(农办)、国土资源局、粮食局、各镇(街道)

  55.加快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整建制推进,创建省级示范主体6个,巩固提升生猪养殖业减量提质成果。

  责任单位:市农经局(农办)、环保局、“三改一拆”办、各镇(街道)

  56.加大农业招商力度,壮大特色精品农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业。

  责任单位:市农经局(农办)、商务局、石门湾现代农业示范区、各镇(街道)

  57.稳步推进新村集聚;加快“美丽乡村”扩面提升,构建“一村一品一景”的农村发展新格局。

  责任单位:市农经局(农办)、旅委、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开发区、振东新区、各镇(街道)

  58.落实惠农政策,以改革的方式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村居民收入。

  责任单位:市农经局(农办)、财政局(地税局)、国土资源局、开发区、振东新区、各镇(街道)

  四、潘敏芳副市长牵头主要工作

  59.升级“中小微企业贷款支持计划”,优化小微企业扶持方式。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地税局)、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银监办

  60.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能源消费总量完成上级下达年度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发改局、建设局、统计局、各管委会、供电公司、各镇(街道)

  61.深入实施“六大倍增”行动计划,推进“两改两创”,加快玻纤、化纤等传统优势产业转型提升,培育发展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金融办、发改局、科技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质监局、有关管委会、各镇(街道)

  62.突出经济开发区、崇福经济区、临杭经济区等重点平台的示范效应,加快推进复合材料、汽车汽配等产业园建设。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发改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建设局、有关管委会、有关镇(街道)

  63.加大有效投入,强化项目支撑,全年完成工业生产性投入194亿元。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发改局、统计局、有关管委会、各镇(街道)

  64.全年引进市外内资80亿元。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商务局、各管委会、各镇(街道)

  65.优化绩效评价办法,进一步强化“亩产论英雄”的评价导向。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财政局(地税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统计局、有关管委会、国税局、各镇(街道)

  66.有序推进“两退两进”工作,淘汰落后产能项目20个,腾退低效用地1500亩。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财政局(地税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安监局、有关管委会、国税局、各镇(街道)

  67.科学编制互联网产业发展规划,确定“一核一带多点”的空间布局,以乌镇为核心,经济开发区、科创园等为节点,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平台承载能力。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桐乡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jiaxingshi/tongxiangsh/2021/0602/183187.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