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责任分解方案》已经市十五届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各牵头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牵头协调职责,对涉及的《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和惠民实事工程任务明确责任人、时间表,狠抓落实,全力推进。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主动配合牵头单位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未分解到工作任务的单位,也要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立足本职,服务大局,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政府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市政府将加强对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督查,并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将开展重点督查,对无客观原因而未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实行问责。
附件:1.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责任分解方案
2.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惠民实事工程任务责任分解方案
桐乡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26日
附件1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责任分解方案
一、盛勇军市长牵头主要工作
1.坚持科学理政,实施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策制度,不断提高决策水平。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法制办)、维稳办(列第一位者为工作牵头单位,下同)
2.进一步分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级各部门(单位)、各镇(街道)
3.健全互联网相关组织机构,加强与国家、省级层面的联系。
责任单位:市编委办、经信局
4.财政总收入增长7%,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7%。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
5.认真贯彻新《预算法》,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地税局)、市级各部门(单位)、各镇(街道)
6.拓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探索利用社会资本建设大项目的体制机制;重点在养老、助残、低保等领域开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地税局)、发改局、民政局、文化局(体育局)、残联
7.切实做好国有公司分类转型工作,保持政府债务合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办)、金融办、审计局、人民银行、银监办
8.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地税局)、监察局、审计局
二、朱明杰常务副市长牵头主要工作
9.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各承办单位
10.进一步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造,新增上市挂牌企业3家。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发改局、经信局、各管委会、各镇(街道)
11.加快构建要素资源交易市场,促进各类资源市场化流转。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农经局(农办)、审批中心
12.办好市长电话。
责任单位:市长电话受理中心、各市长电话承办单位
13.加快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公安局、开发区、振东新区、各镇(街道)
14.深化“平安桐乡”建设。
责任单位:市平安办、开发区、振东新区、市打造平安桐乡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15.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
责任单位:市编委办、法制办、行政执法局、开发区、振东新区、各镇(街道)
16.推进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统筹整合资源、促进旅游业发展的体制机制。
责任单位:市旅委、发改局、各管委会、各镇(街道)
17.强化项目带动,抓好“一带一路”规划建设,有重点推进风情小镇和乡村旅游建设。
责任单位:市旅委、发改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经局(农办)、文化局(体育局)、有关管委会、有关镇(街道)
18.完善旅游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加快产业提档升级,积极创建乌镇—石门省级旅游度假区。
责任单位:市旅委、发改局、经信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经局(农办)、各管委会、各镇(街道)
19.培育一批工农业旅游产品示范点;努力开拓地接市场,构建旅游营销推广体系。
责任单位:市旅委、外宣办、经信局、农经局(农办)、各管委会、各镇(街道)
20.全年接待游客176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84亿元。
责任单位:市旅委、各管委会、各镇(街道)
2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统计局、各管委会、各镇(街道)
2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经信局、建设局、农经局(农办)、统计局、各管委会、各镇(街道)
2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统计局、开发区、振东新区、各镇(街道)
24.全年“浙商回归”到位资金45亿元。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合作办)、金融办、经信局、商务局、各管委会、各镇(街道)
25.以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扩面为契机,深化土地、金融、能源和环境容量等重点领域改革。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金融办、经信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
26.深入推进崇福省级小城市和洲泉、濮院嘉兴市级小城市建设,协调推进其他新市镇建设,努力打造各具特色的美丽小镇。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建设局、农经局(农办)、各镇(街道)
27.扎实做好与开化等地的山海协作工作,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合作办)、旅委、经信局、商务局、有关镇(街道)
28.注重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创新政府扶持方式和评价机制,推动政策导向由扶持个体向扶持公共平台转变。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旅委、金融办、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地税局)、建设局、农经局(农办)、商务局、各管委会、各镇(街道)
29.完成市区管网普查,加大雨污分流改造和截污纳管力度。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环保局、开发区、振东新区、水务集团、公投集团、梧桐街道
30.推进杨家门区域旧城改建。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振东新区、公投集团、城改办、梧桐街道
31.加快临杭大道、莲都公路市区至乌镇段等项目建设,完成湖盐线龙翔段、羔民线等6条县道大中修工程,桐九公路建成通车。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有关管委会、有关镇(街道)
32.推进凤凰湖核心景观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振东新区、建设局、水利局
33.改造提升景区会务接待设施,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乌镇国际旅游区、乌镇镇
34.加快乌镇“镇区景区化”步伐。
责任单位:乌镇国际旅游区、旅委、建设局、行政执法局、乌镇镇
35.深化“四位一体”长效保洁机制,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扩面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查。
责任单位:市创建办、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经局(农办)、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局、有关管委会、各镇(街道)
36.加快市区“城中村”扫尾工作,注重拆后利用。
责任单位:市城改办、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行政执法局、开发区、振东新区、公投集团、梧桐街道
37.推进濮院旧镇改建工作。
责任单位:市濮旅委、建设局、濮院镇
38.深化“三治合一”基层社会治理实践。
责任单位:市三治办、宣传部、政法委、民政局、开发区、振东新区、各镇(街道)
39.加强网络舆论宣传引导。
责任单位:市网信办、市级各部门(单位)、各镇(街道)
40.力争建成乌镇会展中心,高起点规划互联网大会永久会址并加快项目前期工作。
责任单位:市世界互联网大会承办工作办公室、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乌镇国际旅游区、乌镇镇
41.深化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环境整治,强化氛围营造,充分展示城市形象。高标准做好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承办工作。
责任单位:市世界互联网大会承办工作办公室、市级各部门(单位)、各镇(街道)
42.积极推动国家互联网公园、国家互联网大学筹建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市世界互联网大会承办工作办公室、发改局、经信局、教育局、科技局、乌镇国际旅游区、乌镇镇
43.开展乌镇电力补强提升工作。
责任单位:市供电公司、乌镇国际旅游区、有关镇(街道)
44.加快乌镇“智慧小镇”建设,完成面向家庭的社区综合宽带示范项目。
责任单位:市移动公司、经信局、乌镇国际旅游区、乌镇镇
45.完成320国道崇福景卫至新农村段改造提升工作。
责任单位:崇福镇、发改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凤鸣街道
三、钱松华副市长牵头主要工作
46.严格土地执法监管;探索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新模式,完成土地复垦2600亩。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旅委、财政局(地税局)、建设局、农经局(农办)、行政执法局、各管委会、各镇(街道)
47.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完成河道整治150公里,圩区整治2.8万亩。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开发区、振东新区、各镇(街道)
4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
责任单位:市农经局(农办)、统计局、开发区、振东新区、各镇(街道)
49.加快农旅融合发展,积极开发休闲观光农业项目,培育一批休闲观光农业示范村。
责任单位:市农经局(农办)、旅委、石门湾现代农业示范区、各镇(街道)
50.围绕“三权到人、权跟人走”,加快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深化农村土地和分配制度改革。
责任单位:市农经局(农办)、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开发区、振东新区、各镇(街道)
51.全力整治以畜禽养殖为重点的农业面源污染。
责任单位:市农经局(农办)、环保局、建设局、开发区、振东新区、水务集团、“五水共治”办、各镇(街道)
52.继续因地制宜推进“森林桐乡”建设。
责任单位:市农经局(农办)、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各管委会、公投集团、各镇(街道)
53.坚持高效生态农业方向,开展新型农业现代化建设试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业态,大力发展庭院经济、农场经济和庄园经济,新增示范性家庭农场6家、星级农业庄园5家。
责任单位:市农经局(农办)、旅委、发改局、财政局(地税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石门湾现代农业示范区、各镇(街道)
54.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推进农业“两区”建设,新增粮食生产功能区2.1万亩。
责任单位:市农经局(农办)、国土资源局、粮食局、各镇(街道)
55.加快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整建制推进,创建省级示范主体6个,巩固提升生猪养殖业减量提质成果。
责任单位:市农经局(农办)、环保局、“三改一拆”办、各镇(街道)
56.加大农业招商力度,壮大特色精品农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业。
责任单位:市农经局(农办)、商务局、石门湾现代农业示范区、各镇(街道)
57.稳步推进新村集聚;加快“美丽乡村”扩面提升,构建“一村一品一景”的农村发展新格局。
责任单位:市农经局(农办)、旅委、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开发区、振东新区、各镇(街道)
58.落实惠农政策,以改革的方式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村居民收入。
责任单位:市农经局(农办)、财政局(地税局)、国土资源局、开发区、振东新区、各镇(街道)
四、潘敏芳副市长牵头主要工作
59.升级“中小微企业贷款支持计划”,优化小微企业扶持方式。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地税局)、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银监办
60.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能源消费总量完成上级下达年度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发改局、建设局、统计局、各管委会、供电公司、各镇(街道)
61.深入实施“六大倍增”行动计划,推进“两改两创”,加快玻纤、化纤等传统优势产业转型提升,培育发展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金融办、发改局、科技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质监局、有关管委会、各镇(街道)
62.突出经济开发区、崇福经济区、临杭经济区等重点平台的示范效应,加快推进复合材料、汽车汽配等产业园建设。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发改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建设局、有关管委会、有关镇(街道)
63.加大有效投入,强化项目支撑,全年完成工业生产性投入194亿元。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发改局、统计局、有关管委会、各镇(街道)
64.全年引进市外内资80亿元。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商务局、各管委会、各镇(街道)
65.优化绩效评价办法,进一步强化“亩产论英雄”的评价导向。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财政局(地税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统计局、有关管委会、国税局、各镇(街道)
66.有序推进“两退两进”工作,淘汰落后产能项目20个,腾退低效用地1500亩。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财政局(地税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安监局、有关管委会、国税局、各镇(街道)
67.科学编制互联网产业发展规划,确定“一核一带多点”的空间布局,以乌镇为核心,经济开发区、科创园等为节点,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平台承载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