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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桐乡市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执行。

  桐乡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3日

桐乡市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为深入贯彻资源节约优先战略,加强和改善土地宏观调控,积极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提升保障科学发展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以及土地市场供需状况等,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转型发展为主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城乡统筹、节约集约、供需平衡、有保有压”的基本原则,科学合理安排2015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导向作用,以用地结构调整和用地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不断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促进民生持续改善,努力打造诗画水乡典范、旅游休闲名城、互联网智慧强市。

  (二)基本原则

  1.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严格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深入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不断优化增量配置;加快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大力推进“空间换地”,不断拓展存量建设用地空间;加大批而未供土地利用和存量土地挖潜力度,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优先供应储备土地、政府收回的国有土地和批而未供土地,切实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

  2.突出重点,有保有压。优先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新兴产业项目、民生项目的用地需求,适当增加生活、生态用地供应,促进民生改善,引导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3.统筹兼顾,城乡联动。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注重产城融合,突出中心城市、崇福、乌镇“一市三城”的城市发展空间布局,协调推进其他新市镇建设,努力打造各具特色的美丽小镇和“美丽乡村”,优化用地空间布局,不断提升城镇综合服务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改善城乡面貌。

  4.健全机制,节约集约。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用地标准和供地政策;强化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积极开展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和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实施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调控政策;不断完善产业用地差别化供应机制,积极实施引优引强的差别化供地政策,推行工业用地分阶段管理、弹性年限出让、年租制等供地方式,不断深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继续强化批后监管,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二、计划供应量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及结构

  桐乡市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396.23公顷左右。其中,商服用地为74.38公顷,占总量的18.77%;工矿仓储用地为195.43公顷,占总量的49.32%;住宅用地为55.88公顷,占总量的14.1%(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为16.64公顷,普通商品房用地39.2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1.48公顷,占总量的7.95%;交通运输用地为38.09公顷,占总量的9.61%;特殊用地为0.97公顷,占总量的0.24%。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空间布局

  桐乡市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突出“一市三城”与新市镇、新农村建设的协调发展。其中中心城市组团(中心城区、振东新区、高桥新区、濮院镇、屠甸镇和石门镇)安排266.72公顷,占供应总量的67.32%;以洲泉为中心的西部工业组团(洲泉、河山和大麻镇)安排61.54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5.53%;以崇福为中心的南部工贸组团安排59.93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5.13%;以乌镇为中心的北部旅游组团安排8.04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03%。

  三、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按照“突出重点、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原则,优先保障民生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新兴产业项目等国家鼓励类用地需求,从严控制限制类项目用地,严禁为高能耗、高排放、产能过剩等禁止类项目安排供地。

  1.重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及各类民生改善项目的用地供应,优化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优先保障杭平申线(浙江段)航道改造工程、世纪大道等重点交通基础设施的用地供应,发挥交通运输用地对城市结构和功能的引导作用;积极支持嘉兴市消防训练基地、博爱医院、市二院扩建改造项目、濮院茅盾实验小学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用地供应,不断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着力构建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综合公共服务体系。

  2.突出对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的建设用地供应,通过大力支持互联网产业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重点支持互联网、商贸、金融、物流、创意设计、旅游等现代服务业,以及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用地供应;合理保障玻纤、化纤等传统优势产业互联网化转型升级的用地需求;从严控制规模较小、生产能力不高的限制类项目用地,严禁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附加值的产业项目用地。

  3.调整优化住房用地供应结构,保持住房用地平稳供应。继续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实行“应保尽保”,合理保障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适当增加改善性住房项目用地供应,禁止高档别墅项目用地供应,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总量的70%,不断优化房地产供应结构,促进民生改善和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二)优化空间布局

  按照区域联动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要求,落实桐乡市域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市空间发展意图和功能定位,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

  1.优化中心城区功能布局,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支持重点旧城改建区块涉及的用地供应,积极保障服务业集聚区、金融商务区建设以及旧城区配套设施完善涉及的建设用地供应,切实提升城市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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