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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主题活动的通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公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桐乡建设,现就我市开展“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主题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坚持创新形式、注重实效,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努力使全市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为建设美丽幸福新桐乡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宣传重点
突出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大力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定的理念和原则,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努力使人们充分相信宪法、礼敬宪法、尊崇宪法,主动运用宪法,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系统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在人们日常生产生活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引导人们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大力宣传约束权力、保障权利是法治的要旨和精髓,努力让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成为全体国家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以法治体现道德观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各项法治实践中。
三、任务安排
1.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教育。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开展宪法专题学习。把宪法作为人大任命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和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述廉述法的重要内容。组织参加国家工作人员“我读宪法”征文活动,指导国家工作人员管理部门全面深入开展宪法文本的学习,做到宪法基本知识在国家工作人员中普遍知晓。结合宪法宣誓活动,大力宣传宪法,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增强宪法意识、带头依法办事。
2.大力推动宪法进公共场所。在公共活动场所摆放宪法文本和宣传资料,向社会免费赠送。充分利用法治文化广场(公园)、法治长廊、街区、景点、馆等法治文化阵地以及各类宣传栏、户外显示屏、楼宇电子屏、小区联播屏、公交车载电视等载体,开展宪法宣传,努力使宪法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