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顺应网络时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加快发展新型创业服务平台,营造我市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众创空间即创业苗圃,是由桐乡市科创园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科创园)发起成立的,以互联网项目为重点培育方向,兼顾其他高新技术创新创业项目的公益类低门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综合服务平台,也是科技项目前期孵化的苗圃。
第三条 众创空间(创业苗圃)致力于推动民间科技力量和创新文化的发展,整合人才和资源优势,鼓励发明创造和技术创新,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第四条众创空间(创业苗圃)物理空间及配套设施主要依托科创园,由科创园提供办公空间、器具材料及其他配套设施,并负责日常运营管理。
第二章 入驻
第五条 申请条件
进入众创空间(创业苗圃)的创业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足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明确的创新创业方向和构思,或已有具体创业项目;
(二)项目方向必须是互联网或其他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和生产;
第六条 申请流程
(一)申请进入众创空间(创业苗圃)的创新创业者或项目团队向科创园递交申请,并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创业计划书及所需的其它材料;
(二)科创园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考察并审核材料的真实性,提交项目评审组讨论决定;
(三)申请批准后,科创园与申请人签订入驻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三章 管理及考核
第七条进入众创空间(创业苗圃)的创业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严禁使用网络或设备发表不当言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