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依据中共桐乡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等三个责任制清单的通知(桐委办发[2014]62号),结合洲泉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试行)。
一、组织领导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镇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党委工作部门分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镇属各单位、行政村(社区)党总支部(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执行者、推动者,其主要负责人对本系统、本区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分工
(一)镇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
1、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做到“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及时与镇党委委员、行政村(社区)党总支部(党委)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要求定期向市委、市纪委报告镇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情况。
2、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参加镇有关党风廉政建设重要会议、重要活动。每半年召集领导班子成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年初集体听取镇纪委工作计划报告,年底审阅镇纪委年度廉情报告。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文件和请示,第一时间进行签批。
3、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带头执行每月20日公开信访接访制度。落实群众来信阅批制度,对重点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每月至少2次深入基层开展走访服务活动,解决疑难信访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4、支持镇纪委履职。坚持“有腐必惩、有案必查”,及时研究、决定镇纪委查办案件的请示、汇报。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支持镇纪委依纪依法办案。加强对镇纪委人、财、物的保障,确保镇纪委干部专职专用。
5、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四重一大”决策制度、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末位表态制度。管好家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落实述职述廉规定。
6、加强对镇领导班子成员、行政村(社区)党总支部(党委)书记的监管。定期召开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参加联系行政村(社区)党总支部(党委)的民主生活会,对一些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重点工作实行点题汇报。
7、落实廉政谈心谈话制度。每半年找镇党委委员谈话不少于1次,每年找行政村(社区)党总支部(党委)书记至少1次,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和监督约束。
(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协助镇党委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全镇行政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重点加强对镇政府其他领导班子成员、镇属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的监管,督促其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其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及时提醒告诫和处置。
3、落实廉政谈心谈话制度。每年找镇属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廉政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经常与镇政府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
(三)镇人大主席、政协联络处主任
分别对镇人大、镇政协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1、协助镇党委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全镇政法、群团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落实廉政谈心谈话制度。每年找行政村(社区)负责人廉政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主动找其他党员干部谈心谈话。
(五)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1、协助镇党委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研究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计划措施,教育党员执行党的制度、遵守党的纪律。及时提出处置软弱涣散的党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意见建议。
3、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每半年找镇党委下属党组织的班子成员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主动找其他党员干部谈心谈话。
(六)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1、协助镇党委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积极宣传党的反腐倡廉方针、政策。
(七)其他镇党委委员
协助镇党委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八)镇领导班子成员(适用全体)
1、主动落实镇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2、承担“一岗双责”,对明确的其他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联村工作制度》对明确的联系工作范围内的问题负相应领导责任。
3、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机关部门、联系行政村(社区)的效能建设和作风纪律建设负领导责任。
4、带头改进作风,严格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5、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深入一线摸实情、解难题,积极听取群众意见建议。
6、落实每月20日公开信访接访制度。
7、主动反映、报告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存在的问题,检举或反映镇机关、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现象。
(九)镇党政机关部门
党政办:协调做好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各项工作。承担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镇党委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的责任分工、任务分解、检查考核工作;协调镇人大、政协对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的工作;联系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特邀监察员对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的工作。承担推进全镇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权力清单制度建设的责任。
组织办:维护党章、落实民主集中制、确保政令畅通;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畅通民意,完善领导干部蹲点调研、联村联户等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整改落实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落实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加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经济责任审计、谈心谈话等工作;加大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力度,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纪检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员干部进行遵纪守法教育,提出维护党纪的有关建议;对镇机关、行政村(社区)党员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处理镇党委下属党组织及其党员违反纪律的问题;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做好本镇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督促落实“三书两报告”制度;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加强对用人的监督;破除“四风”,深化专项治理,整治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利益;组织开展廉政谈话、廉情约谈及廉政教育;组织岗位廉政风险排查。
宣传办:做好廉政教育内容纳入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工作。承担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的责任。
镇政府机关部门:落实本系统、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开展群众性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分析本系统、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反映、报告党员和政府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现象;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自查工作;主要负责人与下属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下属定期进行谈心谈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