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行政村,豆制品加工企业、小作坊:
根据《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乡市豆制品行业规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桐政办发〔2015〕31号)文件和《桐乡市豆制品行业规范整治关停企业和小作坊处置办法》(桐豆整办〔2015〕1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洲泉实际,制定《洲泉镇豆制品行业规范整治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洲泉镇人民政府
2015年5月15日
洲泉镇豆制品行业规范整治实施办法
根据《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乡市豆制品行业规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桐政办发〔2015〕31号)和《桐乡市豆制品行业规范整治关停企业和小作坊处置办法》(桐豆整办〔2015〕1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开展豆制品行业规范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整治目标
(一)有证(照)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对照桐豆整办〔2015〕1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开展整治提升或主动停止经营;
(二)关停辖区内所有无证(照)豆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二、工作步骤
(一)加强组织领导(5月15日前)。根据我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洲泉实际,成立洲泉镇豆制品行业规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市场监督分局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督分局,市场监督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广泛宣传动员(5月15日前)。召开专题会议,印发相关政策文件,向全镇所有豆制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负责人进行政策讲解。同时,借助广播、电视、报纸和互联网等媒介,向全镇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宣传豆制品规范整治工作,提高豆制品生产加工业主合法经营意识,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监督各类非法生产行为,曝光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三)强化过程监督(5月16日--8月31日)。要严格按照桐豆整办〔2015〕1号文件规范补偿资金发放程序。各行政村要安排专人与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共同实地确认关停状态,拍摄现场照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核实相关证照注销材料的真实性,镇财政所收到上级财政补偿资金后及时向符合补偿政策的加工企业和小作坊业主兑现补偿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