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2015年度桐乡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
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批示指示精神,根据新《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桐委发〔2014〕36号)的要求,结合
一、考核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落实安全生产“五个全覆盖”的要求,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确保实现2015年全市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死亡率“三个持续下降”,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全面完成嘉兴市安委会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
二、考核范围
(一)各镇(街道)、开发区和振东新区管辖区域内的企业、道路交通、消防、水上交通和建设等安全生产工作。
(二)市级有关部门和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考核口径
工矿商贸企业事故:发生在所管辖区域内的事故,包括中央、省、市属企业和外地企业在本地区发生的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所管辖区域内的事故(不包括高速公路事故)。
火灾事故:发生在所管辖区域内的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按全口径考核。
水上交通事故:发生在所管辖区域内的内河水上交通事故。
各镇(街道)、开发区和振东新区的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死亡率: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百万车公里死亡率和万名在校生非正常死亡率。
统计口径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管理”的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划分。
四、考核内容
安全生产管理指标分值为100分,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25分、健全隐患排查体系25分、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23分、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27分四块。
安全生产事故指标,发生工商贸亡人事故,每死亡一人扣1分,道路交通亡人事故以2014年发生数为基数,死亡每超一人扣2分;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按照市委办转发《嘉兴市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实施办法》(桐委办〔2014〕64号)执行。
(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25分)
1.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新安法、依法治安、桐委发36号文件等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机制。(6分)
1.1 及时传达上级及有关领导同志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1分)
1.2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依法治安各项工作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整体战略和工作大局;(1分)
1.3 制订出台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具体措施;(1分)
1.4 实现安全生产“五个全覆盖”要求,保障安全生产目标完成(1分)
1.5 组织开展“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关活动;(2分)
2.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相关问题。(5分)
2.1党委(党工委)相关领导定期听取安全生产专题汇报,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工作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中;(2分)
2.2明确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并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检查;(1分)
2.3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对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1分)
2.4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约谈和警示等制度;(1分)
3.落实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安全投入,将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6分)
3.1政府(办事处)行政正职每季度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每半年组织一次综合安全生产大检查;(2分)
3.2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至各类生产经营单位;(2分)
3.3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逐年增长,对安全基础建设、应急救援、安全科技研发和推广应用等方面予以倾斜;(1分)
3.4.结合“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工作,淘汰落后产能,推进高危行业安全管理。(1分)
4.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制全覆盖。(8分)
4.1安全生产责任制覆盖管辖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2分)
4.2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分)
4.3 安全管理机构监管责任明确,人员明确、到位,监管工作落实到位;(2分)
4.4 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底数清楚。(2分)
(二)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25分)
1.指导和督促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风险评估和监控、隐患整改资金使用和隐患报告等工作制度。(4分)
1.1 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整改、消除等主体责任;(1分)
1.2 建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风险评估和监控、隐患整改资金使用和隐患报告等工作制度;(1分)
1.3 根据上级布置,按时上报各类数据(2分)。
2.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管机制,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增强隐患治理的监管能力。(5分)
2.1理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 健全“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监管机制,建立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机制;(1分)
2.2按规定期限上报市级挂牌隐患单位,公布当地隐患整改单位(项目),按时完成市级挂牌督办隐患整改工作;(2分)
2.3 制订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确保隐患整改资金、措施和责任的落实,每季度公布重大隐患整改进展情况;(1分)
2.4 及时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数据,重大隐患整改率达100%;一般隐患整改率达98%以上;(1分)
3.加强职业病危害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发生。(4分)
3.1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1分)
3.2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并开展职业健康体检;(1分)
3.3督查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1分)
3.4开展职业病危害隐患排查治理,不发生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或一次性有3人以上确诊职业病。(1分)
4.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消除极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4分)
4.1 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2分)
4.2完成油气管道重大隐患和形成密闭空间隐患的整治工作;(1分)
4.3 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工矿商贸企业、火灾等重大隐患整治工作,完成省、市、县三级挂牌隐患整改任务,整改期间不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1分)
5.继续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提升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能力。(4分)
5.1 将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列入常态化工作;(1分)
5.2 加强督查检查,落实有关部门“打非治违”工作职责;(1分)
5.3不发生因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1分)
5.4继续深化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抓好10大专项行动,推进重点区域隐患整治和安全设施改造。(1分)
6.健全完善事故和信访工作制度,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举报和查处工作。(4分)
6.1配合上级安监部门开展事故调查;(1分)
6.2 发生安全生产亡人事故的,分管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1分)
6.3 健全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及时办理信访举报事项,认真做好信访化解工作,不发生群访和重复越级上访;(1分)
6.4 配合上级安监部门,做好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工作(1分)
(三)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23分)
1.加强安全风险控制,规范工业园区安全管理。(5分)
1.1规范工业园区安全管理,对辖区内产业集聚区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评估;(1分)
1.2企业建设项目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1分)
1.3推进化工生产企业进区入园和重点部位自动化控制系统安装;(1分)
1.4专项整治工作举措到位,不发生安全生产亡人事故;(1分)1.5扎实推进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全省重点区域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火灾事故发生率同比下降。(1分)
2.融合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鼓励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5分)
2.1落实企业开展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政策措施,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运行工作,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企业数量同比有上升;(2分)
2.2规上企业参与诚信机制建设率不低于75%;(2分)
2.3开展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1分)
3.加大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完善重大危险源登记报备制度。(6分)
3.1动态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2分)
3.2政府、企业、救援队伍之间应急处置与协调联动机制顺畅,辖区内重点企业预案与当地政府预案有效衔接;(2分)
3.3不因应急救援不及时或处置不当,导致事故次生灾害扩大;(1分)
3.4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登记报备率达到100%。(1分)
4.积极构建安全文化宣传网络,加大对安全生产的公益宣传力度,切实抓好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按要求及时报送安全生产政务信息。(4分)
4.1构建安全文化宣传网络,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发送平台进行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和事故通报;(0.5分)
4.2加强舆论引导,不发生因处置不当导致舆论危机;(0.5分)
4.3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1分)
4.4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康杯”竞赛活动和职业病宣传周活动;(1分)
4.5按要求及时报送安全生产政务信息,每月不少于2篇。(1分)
5.进一步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和安全知识“五进”活动,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轮训制度。(3分)
5.1将安全培训纳入安全生产总体布局和年度责任制考核内容;(1分)
5.2开展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活动;(0.5分)
5.3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完成年度培训工作目标任务,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1分)
5.4组织基层干部参加安全生产专题培训。(0.5分)
(四)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27分)
1.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指导、帮助企业建立规范、持续、有效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程序。(5分)
1.1制定出台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2分)
1.2向社会公布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名单;(1分)
1.3积极引导鼓励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加强社会化服务水平。(2分)
2.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镇(街道)按编办文件配足配强专职监管人员。细化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措施。(8分)
2.1安监站经费和装备能满足工作要求,安监站明确职业卫生监管人员;(2分)
2.2镇安监站专职人员数量符合编办文件要求;(3分)
2.3深化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现村居和基层单位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做到网格内人员落实、职责明确、程序规范(3分)。
3.制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开展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4分)
3.1形成有效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机制;(1分)
3.2安监站执法力量与经济发展和监管实际相匹配;(1分)
3.3制订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安全检查频次同比增长;(1分)
3.4配合开展执法工作;(1分)
4.及时、准确、规范上报事故情况,实施事故责任企业“黑名单”制度。(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