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旅游景区整治提升工作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4日
桐乡市旅游景区整治提升工作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旅游景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以及《嘉兴市深化旅游景区整治提升行动计划》文件精神,深化全市旅游景区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全市旅游景区质量与服务水平,优化旅游发展与服务环境,特制定以下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按照建设“诗画水乡典范、旅游休闲名城、互联网智慧强市”的总体要求,以旅游景区综合环境、旅游厕所、景区标准化建设为重点,整治与提升并重,旅游景区内部与外围兼顾,加快旅游景区环境优化与品质提升,使全市旅游生态环境更美,服务品质更优,基础配套更全,综合效益更好,实现旅游景区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到2017年,全市争取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1家;新创建国家3A级以上景区5家,其中4A级景区2家;全市3A级及以上景区通景公路沿线、景区主要出入口可视范围内及景区内部环境“三化”率达到90%以上;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旅游厕所革命”,三年内全市将新建和改扩建旅游厕所75座,其中新建66座,建造提升9座,新评定A级旅游厕所30座。
二、工作重点
(一)景区内部环境
1.景区洁化
加强景区卫生保洁工作,督促景区推行流动清扫与定时定点清扫相结合的卫生保洁制度,垃圾日产日清,实现集中无害化处理。景区路面、水面、墙面干净整洁,景区内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丢、乱刻、乱画、乱吐等“八乱”现象。对风格不统一、功能有欠缺的垃圾箱及时进行修理或替换,做到外观整洁、分类设置。
2.景区绿化
大力倡导景区生态绿化工作,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开展好景区内植被覆绿工作。对景区内的古树名木、珍贵花卉等落实保护措施,加强绿化管理和养护。进一步提升景区绿化品质,打造精品绿化工程,避免出现低质景观,做到花草繁茂、树木旺盛、绿地整洁,景区整体生态环境幽雅怡人。
3.景区美化
规范设置导游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安全警示牌等标识系统,及时修整存在破损问题的标识标牌。加强景区建筑物外立面提升改造,确保各单体建筑风格与景区整体环境相协调。杜绝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现象,严格控制油烟、噪音污染,修整存在地面凹坑、隆起等问题的停车场、游步道等设施。加大景区内湖面、河道等水域环境卫生整治力度,落实景区“河长制”,及时清淤和打捞水面漂浮物,彻底消除垃圾河。
(二)景区外部环境
1.通景公路
对已建和在建通景公路沿线的生态环境进行集中整治,按照“洁化、绿化、美化”的要求,实施绿化改造工程,通景公路沿线宜林地段绿化率达到90%以上,平均单侧绿化宽度达到5米以上,营造良好的自然景观。对损坏的路面、道路边坡、安全设施进行及时整修更换,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确保道路畅通。通景公路沿线无暴露垃圾及“白色污染”,无破旧广告牌,无乱搭乱建、乱披乱挂、乱堆乱放等现象。结合“五水共治”工作,加强对通景公路沿线相关河道的环境整治,实现河岸洁化、河水净化、河道美化。通景公路环境整治的重点是乌镇大道、盐湖公路、迎宾大道、绕城公路、姚太公路。
2.停车场
顺应当前自驾车旅游蓬勃发展的大趋势,大力推进全市主要旅游线路沿途和景区、乡村旅游集聚区的自驾车营地、停车场建设。挖掘景区自备停车场和周边可利用停车场潜能,尽力满足游客需求,做到停车场地平整坚实,标识标线醒目、规范,卫生保洁正常,植被绿化良好。到2017年,全市争取新建成汽车露营地1个,新增停车位1000 个,全市停车场基本满足游客出行需求。
3.游客(咨询)中心
逐步在市区、乌镇等旅游重点区设立游客(咨询)中心,完善旅游咨询、导游、通讯、投诉处理等旅游公共服务功能;根据修订后的国家A级景区评定标准,积极引导景区新建改建规模适度、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管理优良的游客中心,为广大游客提供人性化、个性化的服务。
4.景区周边村镇
景区出入口可视范围内建筑物风格与景观相协调,环境卫生整洁。全面清理改造村镇户外广告和店面招牌,拆除违规、超期以及设置不规范的户外广告。加大周边违法建筑物拆除力度,对与整体环境不协调建筑物外立面进行改造。杜绝无证摆摊、黑车、黑导等情况,落实村镇内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经营户门前“脏乱差”三包整治责任,确保周边环境整洁、有序。注重特色文化元素(丰子恺漫画、茅盾文学、水乡文化等)在旅游环境打造中的应用。
5.交通标识
与交通运输、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联合开展全市旅游交通标识系统改造提升工程,对包括320国道、盐湖公路、乌镇大道及通往景区主要道路沿途旅游交通标识牌进行系统设计和全面改造提升。规范设置公路沿线交通标识标牌,做到布局合理、图形规范、维护良好,无脱落、无破损、无腐蚀。到2017年全面建成完善的旅游交通指示系统,更好地为自驾游服务。
(三)旅游厕所
1.加快旅游厕所的建设与改造
通过政策引导、部门联动、资金补助、标准规范、监督考核等形式,采取“新建与改建结合,维护与提升并举”的方式,重点使全市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旅游线路沿线、交通集散点(客运中心、高铁站等)、旅游餐馆、旅游娱乐购物场所、休闲步行区等7类旅游厕所达到国家旅游厕所质量等级标准。旅游景区、旅游餐馆、旅游娱乐购物场所由相关旅游企业负责建设,旅游线路沿线、交通集散点、休闲步行区由政府主导建设,乡村旅游点由经营户为主体建设。旅游厕所的建设要符合相关建设标准,注重设施完备,功能实用、通风良好、清洁卫生,建筑主体材料及装饰鼓励选用环保建筑材料。鼓励采用“生态厕所”、“沼气化粪”等能使污物自然化解的生物技术。
2.强化旅游厕所的管理和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