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安监部门的指导下,我镇以消除事故隐患、减控各类事故为目标,通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行动,持续开展了一系列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我镇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稳定好转态势。但我镇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薄弱,各类事故隐患仍未得到有效消除,安全生产一般事故仍有发生。为深刻吸取陕西咸阳“5﹒15”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河南平顶山老年公寓“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长江“6﹒1”特别重大沉船事故和温岭“7﹒4” 重大坍塌倒塌事故等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嘉兴市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暨2015安盾3号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通知》、桐乡市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全面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防范、监督、检查、奖惩措施的落实,细化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责任、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切实消除隐患”等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坚守安全生产底线,扎实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坚持治标和治本举措相结合、同推进,进一步深入排查重点领域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认真查找安全监管漏洞,切实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
一是严格落实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类企业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履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管理职责,依照相关技术标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二是集中排查整治一批事故隐患,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要环节,深入细致排查和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及职业病危害隐患,尤其是彻底整治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群体性职业病事件的重大隐患;
三是健全完善事故隐患排查长效机制,提高企业隐患自查自改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专项行动自即日起至年底结束。各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既要从治标的角度深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更要从治本的高度查找和改进安全监管薄弱环节,依法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一)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内容
1.消防领域。坚决按规定对人员居住部分与生产、经营、储存等非人员居住部分进行防火(物理)分隔,不准堵塞、锁闭和占用疏散通道,坚决守住各类居住及合用场所火灾防控底线。全力做好重点区域火灾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隐患整治工作。进一步深化“三整治两增加”消防专项工作,有效整治居住出租房、“多合一”场所和连片违章搭建厂房消防安全隐患。大力推广安全用电、智慧用电工程,全力减少因不安全用电而引发的火灾事故。深入开展以养老院、幼儿园、中小学、商场、市场、医院、网吧以及居住出租房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检查,突出防火(物理)隔离、建筑材料、电气线路、疏散通道、灭火设施等重点内容,严格整治违规使用聚苯乙烯、聚氨酯泡沫塑料,以及违规设置而影响消防通道等情况。具体由镇专职消防队组织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实施。
2.道路运输领域。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全面排查现有公路安全隐患,建立隐患基础台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列入治理计划,并按照严重程度区分轻重缓急,分步实施。严格规范公路工程安全设施建设,尤其要保障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建设投资,确保不形成新的安全隐患;要进一步健全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制度,严禁新(改)建公路在验收合格前交付使用、通车运行。深化对校车、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大型运输车(工程车)的道路运输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客运驾驶员“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工作;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未按规定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等问题;加强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改装车辆和非法营运的行为,对在用非法生产、改装的车辆要强制予以整改,对非法拼装车辆要强制拆解。具体由交警四中队组织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实施。
3.建设工程领域。深化对重点工程、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工程等工程建设各方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突出以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施工电梯等部位为重点的施工现场安全检查;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行为,整治不按专项方案施工、无相应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坚决纠正施工企业现场“三违”等行为。要按照嘉安委明电〔2015〕1号的要求,深入开展以村级集体留用地建筑为重点的生产经营用房安全专项检查,对未按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建设的企业生产经营用房,以及出租厂房、大型市场等涉及多租赁户主体或者单位的建筑物进行全面深入地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具体由镇规划建设站组织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