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嘉兴市职称工作整体部署,现将2015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嘉人社〔2015〕8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落实上报,并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评委会应在规定的上报材料截止时间前完成审议推荐工作并按时上报推荐材料,其中:工程初级评委会应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应在11月底前完成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评委会召开前,应将评审对象基本情况和资格审查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初评会因故不能召开的,可就应当审议的评审情况书面委托中评会进行评审。
二、按照评审计划,除行业(系列)评委会主管部门对报送材料另有要求外,其余各评审对象申报材料均应在时效内(参看附件3)直接报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桐乡市中华路98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411室,联系人:庄漪波,联系电话:88110825,市府网660200),报送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三、涉及今年评审工作中的网上申报、信息采集、学历认证等内容,请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系列参照去年程序;我市工程初级评委会审议的评审材料,暂不采用网上申报。
四、继续教育及社保证明。从今年起,除达到各系列(专业)所要求的继续教育学分外,凡申报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均须参加并通过3门公需课程(物联网技术与应用、低碳经济与绿色生活、心理健康与调适)的培训考核。社保证明的缴纳主体须与申报单位一致,其提交时限一般为:初级不少于6个月;中级不少于1年;高级不少于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