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资源要素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30日
桐乡市资源要素交易市场建设方案
为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要素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培育和壮大各类要素市场,提高要素市场化配置程度,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嘉政办发〔2014〕48号)和《桐乡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桐委办发〔2014〕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按照“市场化运作、规范化发展、多元化经营、制度化监管”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断拓展交易品种,增强服务功能,加强交易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交易制度,努力打造规范、高效的区域性要素交易市场,实现要素配置效率和效益的最大化。
二、资源要素市场体系建设
根据我市现有要素市场的不同特点,在资源要素交易市场的建设上采用1+2模式,即一个统一的要素资源交易平台和两个独立的要素资源交易主体。
建立桐乡市资源要素交易市场,作为全市统一的综合性和专业化要素交易服务平台,实行统一交易场所、统一交易信息共享、统一交易规则流程、统一交易行政监管,为各类资源要素提供交易和服务工作。市行政审批中心负责桐乡市资源要素交易市场组建和日常运营管理。
两个要素市场交易主体,即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桐乡市资源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由金凤凰服务业发展集团出资,初始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分别承接我市各类资源要素的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交易。
三、资源要素交易一级和二级市场建设
桐乡市资源要素交易市场主要负责国有产权、股权管理、土地、用能、排污权、政府特许经营权、农村产权等要素资源的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交易,金融要素平台、科技要素平台、人才资源平台、企业投融资服务平台等专业要素市场以及其他符合市场化配置要求的资源要素交易,按照“成熟一块、划转一块”的原则,适时划转整合到全市统一要素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一)交易范围
1.一级市场
(1)土地一级市场。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招拍挂方式出让。
(2)排污权指标交易一级市场。按照《桐乡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办法》等文件要求,核定排污量,企业按核定的排污权指标向政府购买使用。
(3)用能总量指标交易一级市场。按照《桐乡市环境资源要素指标量化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对年综合耗能3000吨标煤(等价值)以上的工业企业和新增年耗能1000吨标煤(含)以上项目实行新增项目用能有偿申购和差别化收费。
2.二级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