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引导企业树立“亩产论英雄”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5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111号)和《关于印发<桐乡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桐委办发〔2014〕26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通过综合考核企业亩产效益,建立以亩产效益为导向的评价机制,按照亩产效益实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分类分档差别化减免政策,加大对亩产效益大、符合产业转型升级方向的企业的扶持力度,提高低效用地成本,促进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加快我市经济转型升级步伐。
二、实施内容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