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巩固规范整治低小散养猪户工作成效,确保洲泉镇生猪养殖业健康发展,根据桐改拆组办〔2015〕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健全生猪养殖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长效监管机制,实现我镇生猪养殖业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管理。
一、工作目标
建立生猪养殖长效监管机制,对新搭建的违章猪(禽)舍,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置,使“预防、发现、制止、拆除”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良性运行轨道,防止低小散养殖复养反弹,确保生猪养殖业减量提质成果得以巩固。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政府分管农业的副镇长任组长,农经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农经中心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生猪养殖长效监管专项小组。各行政村书记、村主任为辖区第一责任人,村包组干部为具体责任人。村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点的原则,落实并认真实施此项工作。
三、健全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