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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崇福镇农村自来水管理服务站工作人员分流安置办法》的通知
镇农村自来水服务站、镇组织办、人力社保所:
为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需要,确保崇福镇城乡供水经营管理一体化改革工作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根据桐供水改领组发〔2015〕1号文件精神,经镇政府研究,现将崇福镇农村自来水管理服务站工作人员分流安置办法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崇福镇城乡供水经营管理一体化改革人员分流安
置办法
2.崇福镇城乡供水一体化改革人员分流安置申请表
崇福镇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2日
附件1
崇福镇城乡供水经营管理一体化改革
人员分流安置办法
根据桐乡市城乡供水经营管理一体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供水经营管理一体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桐供水改领组发〔2015〕1号要求,为确保崇福镇城乡供水经营管理一体化改革工作顺利实施,现就实施改革的崇福镇农村自来水管理服务站工作人员分流安置提出如下办法:
1、镇本级转岗安置
现水站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经本人申请要求转岗按排工作的,由镇政府根据相关程序转为镇聘,安排与申请人原岗位相近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2、水务集团转岗安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