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崇福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农村产权交易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行政村:
《关于开展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崇福镇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0日
关于开展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的
实施意见
为巩固扩大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建立符合农村改革发展要求的现代农村产权交易制度,促进农村生产要素的流动与优化配置,进一步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根据《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桐政办发〔2014〕130号)、《关于印发桐乡市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桐农〔2014〕196号)、《关于实施第四轮村级集体经济“壮大工程”的意见》(桐委〔2012〕35号)和《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桐委办〔2012〕2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扎实开展我镇农村产权交易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镇党委、政府加快推进“两新”工程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一流小城市”的客观要求。公开、公平、公正的农村产权交易行为,能有效提高农村产权交易的质量和效率,保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能有效杜绝农村产权交易过程中的腐败行为,防止暗箱操作,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将保护农民利益落到实处。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镇级交易平台
在市级层面建立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基础上,我镇依托农村集体“三资”代理中心、语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农村产权交易分中心,充分利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信息发布、公开招租。
(二)明确交易平台主要职能
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是我镇集中进行农村产权交易的有形市场,该交易机构主要职能有:为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提供场所设施、政策咨询、信息发布、组织交易、交易鉴证等服务。
三、工作措施
(一)交易产品范围
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原则上全部进场交易,交易品种分农村集体产权和农民个人产权两大类。
